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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5-09-29
 

原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原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制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2、负责本地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本地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本地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本地区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直销活动。

6、负责依法查处本地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本地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本地区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本地区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10、负责本地区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推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11、组织指导本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原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的机构有1个工商局和15个工商分局。

第二部分  原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5616.5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8244.63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二外交支出

29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0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2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六、其他收入

7

4232.4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1047.44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753.42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48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49

 

 

本年收入合计

23

9849.00

本年支出合计

50

10045.4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4

 

    结余分配

51

 

 

    上年结转和结余

25

311.95

    年末结转和结余

52

115.47

 

 

26

 

 

53

 

 

总计

27

10160.95

总计

54

10160.95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5567.67

4959.33

608.3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928.44

3320.10

608.34

 

201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3928.44

3320.10

608.34

 

2011501

  行政运行

3320.10

3320.10

0

 

201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1.2

0

111.2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223.89

0

223.89

 

2011505

  执法办案专项

154.44

0

154.44

 

2011506

  消费者权益保护

88.81

0

88.81

 

2011507

  信息化建设

29.99

0

29.99

 

2011599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00

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42.04

698.53

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042.04

698.53

0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042.04

698.53

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2101016

  食品安全事务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97.19

597.19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97.19

597.19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33.66

333.66

0

 

2210202

  提租补贴

263.53

263.53

0

 

 

 

 

 

 

 

 

 

 

 

 

 

 

 

 

3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4.67

 

224.26

 

224.26

10.41

 

 

 

 

 

 

 

 

第三部分  原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情况

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收入决算10160.95万元,比上年增加77.63万元,增加1%。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616.53万元,为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其他收入4232.47万元,主要是地方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311.95万元,为以前年度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情况

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支出决算10045.49万元,比上年增加241.88万元,增加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4.63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7.4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方面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753.42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115.4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67.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6%。其中:基本支出4959.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9%;项目支出608.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8.44万元,占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04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597.19万元,占11%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4年度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6.26万元,支出决算234.67万元,完成预算的9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41万元,完成预算的33%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4.26万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10.41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4.26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1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1辆。

3、公务接待费10.41万元。201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751人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资金来源以外的收入,如地方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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