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6、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7、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举报和申诉工作。
8、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9、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知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1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镇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7、承办上级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一、深化两大改革
一是推进行政事权下放。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简政放权、权责一致,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基层分局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的状况下,科学调配资源,依法合理稳步推进职责下放、重心前移,实现科室、分局权责明晰、良性互动、高效运转的综合监管与执法的运行机制。
二是加快检测机构改革。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精神,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市检测机构改革,推动检测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努力建立职能定位明、资源利用高、综合能力强、服务品牌优、国际化程度高的检验检测机构。
第二、提升三大能力
一是增强干部履职能力。一要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实现监管环节、执法力量、行政处罚、技术资源、服务窗口、便民平台的“六统一”。二要围绕业务领域的深刻变革,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强化各种方式的培训,既要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知识更新培训,拓宽干部视野,又要适应基层实践需要,通过交叉培训、带班学习等形式,抓紧培养精通监管执法、服务维权、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管理等业务的复合型、专业型人才,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三要加强干部管理,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完善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
二是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一要发挥检验检测平台作用。加快技术机构检测中心建设,扩大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增强服务社会能力。重点要推进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力争在2016年上半年通过资质认证工作,完善检测能力,为全面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二要搭建信息化指挥平台。加快企业数据库中心、行政执法实时监控和云存储系统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网络办公系统,促进业务高效流转,提升行政效能。
三是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一要夯实监管力量。按照“精局强基”的目标,推动市场监管力量向一线倾斜,工作重心向基层前移,优化调整人员组成结构和资源配置,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社会共治的基层监管新格局。二要整合监管资源。健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联合整治等方式加强与横向部门沟通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事半功倍。三要防范监管风险。针对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急剧增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监管任务叠加等情况,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切实做到尽职履责、依法办事,保证基层干部在维权护序中程序正当、有章可循。
第三、完善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一要厘清内外关系。探索创新“上下不对口”模式下的部门管理新举措,自觉“对准焦点、调整焦距、找准坐标”,服从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领导,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食药监系统业务指导。二要优化工作机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目标考核机制。一要实施绩效考核。与基层分局、各检测机构签订目标责任状,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细分、量化各类考核指标,使目标考核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机关科室、部门也要确定目标,创优举措,增强争先创优意识,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考核评价结果将与选拔任用、评先树优相挂钩,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二要加强工作督办。对各项重点工作和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督办机制,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和重点活动推进情况,形成重点工作重点督办,日常工作定期督办的工作机制。对工作拖沓、懒散的经多次督办成效仍不明显的要进行治庸问责,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
三是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一要健全应急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市场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一系列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责任,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应急反应能力。二要加大应急投入。在原有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着眼食品药品、非法传销、市场安全等民生领域组建应急队,加强专业能力培训,加大硬件装备的配备,构建“指挥有力、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处置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三要稳妥处理舆情。多渠道广泛收集信息,梳理研判隐患苗头,加强重大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宣传,进一步提升应对媒体、处理舆情的公关能力,避免负面信息的炒作发酵。
四是完善廉洁从政机制。一要强化责任落实。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二要强化日常教育。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熟读熟记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深学透其规定要求,使党的纪律规矩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三要强化日常监督。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防范在先,把纪律这根底线看住盯牢,通过经常性的提醒教育,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要强化问题查纠。巩固和深化落实八项规定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加强履职风险防控,盯紧“案、费、证、照”环节,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树立市场监管部门清廉形象。
第四、突出五项工作重点
一是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通过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的服务、监管和整治活动,努力做到监管职责无缺位,监管区域无盲点,监管环节无断链,增强文明创建合力。一要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城区10个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按照创建标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守法、文明、诚信经营氛围。二要加强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实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质量检测、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实施“肉菜粮”放心工程,全面启动食品安全检测车巡测活动,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三要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守重”企业、诚信文明市场、平安市场创建及文化娱乐场所监管等为重点,加强社会治理。同时,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经营场所的监管,坚决取缔“黑网吧”,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是有效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一要按照《江阴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深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任务分解,抓好责任落实,确保首批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功。二要按照“四有两责”要求,充分发挥市食安办作用,推动政府在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切实履行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管、检验两大职责。明确事权划分,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分级监管工作,构建覆盖从生产加工到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三要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力度。按照全市食品安全抽样检测4批次/千人的目标,加大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力度,推动建立快速检测综合平台。四要以贯彻实施《江苏省食品小作坊管理条例》为契机,全面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治理,加强对业主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升第一责任人意识。五要认真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三分监管”和食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加大“三重一大”(即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问题、大型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六要积极稳妥做好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交接工作,建立完善餐饮服务分组监管和应急机制,有序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全面助推区域经济发展。一要深化宽进举措。围绕“小做强”、“股上市”、“店加网”三个抓手,凡是企业有需求、法律未禁止、对他人无妨碍的扶持举措,都要主动试、大胆做、服务好,实现提质扩面的目标。重点研究解决放宽名称登记、经营范围、住所等方面的改革事项,试行特定市场主体的简易注销程序,逐步实现市场准入与退出的宽松化、便利化。落实市场准入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二要精细服务流程。全面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分步有序地推进“一照一码”执照换领工作。继续做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申请试点工作,实现营业执照受理、核准、签发、公示的全程网络办理,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好障、搭好台。三要深推品牌战略。突出区域经济特色产业和服务业名牌产品等多元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知名度高、产业链长、区域经济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优化名牌产品结构,深化商标战略,扩大本土企业的影响力。四要扶持企业创新。指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方法,开展质量攻关活动,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拓宽创新道路。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的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夯实质量基础工作,推进技术、产品和管理创新,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竞争力。五要破解融资难题。强化政策宣传和服务引导,积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三大平台”解决融资难问题。
四是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环境。一要查处大案要案。聚焦重点、瞄准热点,把执法的主攻方向锁定在关系国计民生、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痛点、问题上。要重心下移,上下联动,重点查处一批货值大、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增强执法打假的震慑力。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内普遍性问题,及时指导整改规范,做到办理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二要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以药品新版GSP、GMP实施和食品药品许可证换证为契机,强力推进认证工作,促进食品药品企业得到规范提升,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三要推进诚信计量工作。提升检定校准能力,积极开展计量诚信等各项工作,服务企业、服务民生,营造诚信、公平的经营氛围。四要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以省工商局建成的网络交易监测中心和电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服务平台为载体,不断提高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和干部的网上监管能力,打好红盾网剑行动的大会战,切实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五是加快构建信用信息体系。一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托现有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省工商局正在牵头搭建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努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二要倡导建立诚信机制。探索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同时充分发挥诚信激励与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开展“守重”企业、诚信市场、示范街(区)创建和信用助贷等活动,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三要加快信息数据共享。做好登记注册、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商标发展、商品抽检等各类业务数据的归集工作,积极探索数据的开发利用。推动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数据的整合利用,为营商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建设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源。
第五、实现六个持续转好
一是实现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在全力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安全的同时,突出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一要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探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新模式,着力推广“两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二要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安全检查和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检验机构现场检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电梯、气瓶等专项整治,加大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布风险警示,督促企业消除事故隐患,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态势。三要开展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要开展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确保定检率100%,试行压力管道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工作,推行电梯安全监管物联网技术平台建设。
二是实现市场环境规范有序。一要严格执法。属地化管理后,我们要充分认清严格执法、净化市场秩序对产业发展、转型发展的正面效应,加快执法力量的整合和职能的快速融合,从根本上解决监管力量分散、职能交叉、缺位错位等问题,真正实现秉公执法,有违必究。二要规范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要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三要高效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健全完善案件线索通报、移交程序和督查督办等制度机制。积极推动公安机关在市场监管部门挂牌设立警务室,并扩大共同打击范围。要尽快把上级部门的“取证实验室”作用覆盖到所有业务条线,形成有效的会战格局。四要阳光执法。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处罚案件信息,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强烈震慑。
三是实现监管格局不断优化。一要完善监管手段。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探索“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有效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与其它职能部门的合作,深化共管机制,继续推行“抄告交办”制度,扩大合作领域和内容,增强联合取缔效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二要明确监管重点。抓实抓好无证无照经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探索监管整治的新举措,压缩无照经营户的存量。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产品跟踪抽查、风险产品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扩大质量监督的覆盖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强化日常监管。三要深化监管内涵。有效服务绿色发展,实施燃煤锅炉节能工程,推进锅炉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深化重点能耗企业计量体系建设和能源计量审查,开展产品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不断扩大认证范围。
四是实现维权成效更加明显。一要创新维权机制。积极探索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组织参与、企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五位一体”的“大消保”机制。二要畅通维权渠道。继续加强维权平台建设,促进消费维权便利化、一体化,提升消费纠纷调处能力。进一步完善电话接通率、诉求办结率、消费者满意率、举报查实率、诉转案率等指标量化考核机制,加强对投诉举报违法线索的筛查和依法处理,进一步提高解决消费诉求的效能。三要抓好重点领域。突出抓好农贸产品、装修材料、电子电器等消费者关注度高、消费纠纷多发的重点领域,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优化消费市场环境。四要扩大维权效应。通过开展商品抽检、比较试验、发布消费警示、公布权威案例、开展消费环境调查与评价等形式,形成不同时间节点的“权威发布”,形成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是实现部门形象显著提升。一要重视主阵地宣传。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积极捕捉我局在创先争优、服务发展和监管执法中的新措施、新经验,通过各级媒体积极宣传我局的工作特色和亮点,依托我局的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加快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的运用,让领导知晓,使社会了解,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优化市场监管工作环境。二要注重软文化建设。通过窗口服务的形象提升、志愿者活动的开展、廉政文化和部门文化的弘扬、大型公益广告的宣传等,提升队伍整体素养,以干部职工的言行举止来为市场监管形象加分。三要加大影响力辐射。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指导开展企业文化和自律自强活动,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教育培训、专业研讨等活动,增加与企业社群的互动交流,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的影响力。
六是实现各项保障彰显特色。一要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按照市委要求,以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为着眼点,进一步健全制度、丰富服务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发挥党员的带动示范作用,提升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二要重视群团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系统工会、妇工会、青年和志愿者组织,完成基层群团组织的组建工作,指导和支持群团组织根据各自的特点,围绕市局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展现干部职工文明和谐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三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优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管理,从经费上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四要加强社团建设。加强协会和咨询中心等社团组织的人员管理和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改善社团的整体运作能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注册登记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中心),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下属单位:江阴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是坚持稳妥性原则,先保证人员工资、保证机构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完成部门职责任务所必须的其他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根据全局工作量力而行,合理安排。
二是坚持重点性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食品安全、执法办案、综合监管、检测专项和消费者权益等关系到民生工程的重点工作。
三是坚持完善性原则,对全局的预算编制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预算编制不仅仅由财务科独立完成,而由各业务科室与财务、办公室、人教等科室通力合作,提高了预算编制的针对性和经费安排的合理性。
四是坚持节约性原则,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市场监管局2016年财政拨款总额为11470.5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市场监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为9189.57万元,财政专项拨款资金为2280.94万元。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等)、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资金、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市场监管局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为10345.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1124.68万元。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留机动填列。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市场监管局2016年基本支出为9189.57万元。
②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市县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市场监管局2016年项目支出为2280.94万元。
③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市场监管局2016年收入总计11470.5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市场监管局2016年支出总计11470.5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市场监管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数11470.51万元,支出安排数11470.51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市场监管局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233.9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301.52万元,事业运行(项)为763.37万元,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26.68万元,提租补贴(项)275.77万元,购房补贴(项)222.23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市场监管局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9.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8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5.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6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无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市场监管局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233.9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301.52万元,事业运行(项)为763.37万元,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26.68万元,提租补贴(项)275.77万元,购房补贴(项)222.23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市场监管局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9.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8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5.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66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市场监管局2016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382.19万元,其中水费19.47万元、电费196.80万元、交通费314.88万元、被服购置费83.04万元、午餐补贴79.72万元、老干部费用8.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679.78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市场监管局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97.1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43.20万元、会议费108万元、培训费284.08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663.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4.43万元,集中采购37.23万元,分散采购27.2万元。被服购置费74.36万元,分散采购。安全快速检验车88.7万元。单位专项:综合监管经费(派出机构快检箱)75万元;鉴定、咨询及评审经费216万元,集中采购;信息系统维护经费145万元。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支总预算为11470.51万元。其中: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经常性拨款资金9189.57万元,财政专项拨款资金2280.94万元。支出预算:工资福利支出508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4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66万元,单位专项支出2280.94万元。
![]()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主办 1024*768分辨率,16位 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江阴电信 江苏领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