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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6-08-15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六)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七)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举报和申诉工作。

(八)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九)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知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镇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江阴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

3、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201518月江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富有成效。9月底完成了登记窗口的搬迁融合,新设立的市场监管窗口实现了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各项登记职能的“一窗式”办理。落实各项商事制度改革措施,以前置审批改后置、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工作为抓手,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门槛,优化流程,提升效能。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0600户,其中企业6400户,注册资金总额330亿元;个体工商户14200户,注册资金总额12.5亿元。

二是质量品牌战略持续深化。充分发挥区域名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的示范辐射效应,着力构建“三名商标”江阴板块,擦亮品牌“江阴标签”。国家船舶材料质检中心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现场验收,化纤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筹建工作全面启动,新注册商标2300件,我市有5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总数已达49件(行政认定42件,司法认定7件),新申报省著名商标20件,凸现江阴区域品牌的整体优势。

三是卓越管理模式不断优化。影响和带动江阴骨干企业持续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管理方法,发挥卓越绩效示范基地企业标杆示范作用。鼓励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推动政府丰富完善质量奖励机制,以通过正确的导向,真正实现宏观质量持续提升。

四是信用分类监管有序推进。以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为契机,坚持严进严管相结合,努力构建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加快制定信用约束、信用修复、公示信息情况抽查和企业公示虚假信息举报等方面的工作细则,为全面推进企业信用建设搭建框架,提供技术平台。年内已完成80372家企业和个体户的年报工作,年报率达81%,完成企业各类信息公示情况抽查930 户。

五是公平交易环境不断净化。加快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原三部门执法文书进行梳理整合并全面启用,同时完善了与分级管理相适应的快速反应、交叉办案、案件协查协办等工作机制。今年以来,以社会反映强烈的垄断性排除、限制竞争和商业贿赂行为、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市场经营行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等为打击重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结合新《广告法》的实施,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并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年内共查办各类案件90起,查扣了244瓶假冒茅台、五粮液的白酒和近千件假冒利郞牌男装。

六是标准引领作用继续凸显。鼓励我市更多企业进一步实现节能降耗、技术革新、服务升级,将专利、高新技术转化融入标准。全力推进标准国家、国际化工作,增强江阴企业的国内、国际影响力,全市新增国际标准的提案立项2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立项29项,完成2项国际标准研制工作,完成采标29只,完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528项,标准化项目的申报4项。完成华宏科技承担的全国锻压机械标准技术委员会物资回收加工机械工作组(SAC/TC220/WG8)成立筹建工作,完成省局对江南水务承担的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验收,对20家重点能耗企业开展了能源计量现场审查工作。此外,扎实推进计量工作,开展世界计量日主题活动,对全市50家集(农)贸市场的电子秤进行了全面免费检定。

七是特种设备监管毫不松懈。针对全国电梯安全事故频发的情况,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培训考核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933名。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完善电梯应急救援网络,积极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投保电梯责任保险电梯5462台,其中新安装电梯1130台,在用电梯4332台。全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监管触角从各行政村(社区)延伸到设备使用单位,共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和场所340家,发现治理隐患192条。

八是食品安全监管多管齐下。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承接了市食安委办公室职责,并与卫生局加快职能对接,同时强化镇(街)属地管理,正加快配齐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协管员,方便群众办事,加强食药监管。加快全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的建设,6月份人员整合基本到位,正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分段实施、逐步完善的工作原则,推进检测中心建设,目前已成功试运行,力争在2016年通过资质认证工作,实现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全面对外运行。开展各类整治行动,共启动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制售食品专项整治、进口食品专项整治等12项专项整治,重点对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副食店、批发部等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出动执法人员482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5449家次,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食品标签不合格、销售过期食品等案件50件,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九是群众用药安全严格管控。强化药械日常监管,共组织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等9项药械专项行动,检查各类企业单位680家次;上报ADR报告683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376例,药物滥用监测407例;积极服务企业发展,认真组织药械体系考核、注册证考核等,配合省市局完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体系考核10家,目前新版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通过465家,通过率96%,并重点督促指导2家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认证;有序推进电子监管工作,485家药品零售企业已全部使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

十是参与文明创建氛围浓厚。牢固树立全市创建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文明市场、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文化娱乐场所监管等为依托,将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一年来,强化市场主办单位对入场农产品抽检工作,共完成法定和快速检测4.2万批次,合格率达98.6%。对银行、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行业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规范,新申报省级守重企业31家。同时,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监管,坚决取缔“黑网吧”12户,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十一是认真解决消费投诉。进一步扩大“12315”覆盖面,持续创优放心消费环境。加快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体系的融合,完善互联网、短信、移动互联通讯受理功能,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提升消费纠纷调处能力。深入开展了现场咨询、社区共建、青少年维权基地实践等一系列活动,组织了行业消费座谈和媒体消费直播活动,消委组织的社会监督功能进一步加强。年内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近3.9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358件,办结率98.6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0.7万元,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原工商、质监、食药“三局合一”,成立了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决算首次纳入江阴市地方财政。

市场监管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2436.45万元。

(一)收入总计12092.2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087.73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4.53万元,为江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0348.7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38.34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38.3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3.农林水(类)支出189.08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事务。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03万元,用于江阴市政府组织的出国经贸洽谈。

5.住房保障(类)支出1077.9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购房补贴。

6.年末结转和结余1743.53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67.15万元和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76.38万元。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其中137.26万元是2015年度固定资产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流程2015年底未完成,至20166月全部流程结束;29.89万元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结余。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76.38万元,是江阴市食品检测中心进口仪器设备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本年收入合计12087.73万元,100%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本年支出合计1034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9.32万元,占80.20%;项目支出2049.40万元,占19.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436.45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市场监管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034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市场监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87.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流程没有在会计年度完成。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863.78万元,支出决算为770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略有结余。

2.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7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3.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4.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48万元,支出决算为8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略有结余。

5.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4.65万元,支出决算为49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64.9万元,支出决算为5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1.48万元,支出决算为9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略有结余。

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58.35万元,支出决算为8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江阴市食品检测中心进口仪器设备项目分期执行。

(三)农林水(类)

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5年江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金额3.99万元。

(四)商业服务业等(类)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3万元,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五)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06.89万元,支出决算为60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60.73万元,支出决算为26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10.35万元,支出决算为21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9.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17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2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场监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48.72万元。市场监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87.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5.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流程没有在会计年度完成。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9.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17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2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0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7.6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2.51%;公务接待费支出13.4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5.03万元,预算数为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有因公出国(境)计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市场监督管局一名同志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出国经贸洽谈。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27.63万元,完成预算的81.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费、过桥过路费、机动车保险费、租车费、交通补贴和其他公务用车维护费。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4辆。

3.国内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2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八项规定,按照标准接待。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1812人次。

市场监管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江阴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场所基本上安排在内部会议室和政府机关会议室,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降低会议成本。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个,参加会议425人次。主要为全局大会、半年度会议、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动员大会租用政府会议室;5人分别参加苏浙沪理论研究会、中国商报会议和学会会议。

市场监管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1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53个,组织培训7863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3.2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22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5年未车改前我局共有车辆74辆,12月底公车改革,江阴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我局公务车辆为:执法执勤用车3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车辆已上交。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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