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阴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澄江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江阴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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