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按《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处理。在具体数据处理时务必保持表间、表内的逻辑一致性。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6、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7、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举报和申诉工作。
8、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9、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知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1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镇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7、承办上级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场监管局服务发展主线、守牢安全底线,锐意改革、干在实处,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全年新增企业7064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4970家,增幅分别达到7.16%和5.14%,全市市场主体数量突破13万大关。质量强市稳步推进,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件、省著名商标17件,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19项,新增国家级标准化工作组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2个、全球卓越绩效奖2个(阳光、兴澄),质量品牌标准发展继续保持全国县级市领先。民生安全保障有力,顺利通过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初评,妥善处置部分乡镇伤寒疫情,全年无重大食品药品特设安全事故。展望2017年,我局主要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经过近两年的逐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已经到了深水区,明年或将迎来行政审批体制的深度改革。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一丝不苟的执行改革命令,一心一意的做好改革工作。在此期间,我局还将继续完善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放宽住所要求,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审批权限下放范围,试点并推广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办法,推动登记审批再提速,努力营造更加宽松高效的创业环境。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现有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努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二)、实施质量品牌战略,保持优势,力求突破。在前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党中央着重提出要着力振兴实体经济,而首要环节就是要提高供给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会议指出“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发扬“工匠精神”,加强品牌建设,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增强产品竞争力”。会议精神为我系统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2017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江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促进产业强市的意见》精神,把质量品牌标准建设作为全局的核心工作之一。在继续保持先发优势的同时,重点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和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再突破、再提升。一方面,借助三局合一的契机,对商标、名牌、标准等后备梯队资源进行整合,深挖和鼓励潜力企业积极申报驰、著名商标、省以上名牌,以及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制定;另一方面,利用分局遍布城乡的优势,深入企业指导服务,听取企业意见,完善扶持政策,指导现有品牌标准扩大运用。明年确保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个,省著名商标15个,新增省级品牌3个,指导企业新制、修订国家标准3个、行业标准8个。三年内力争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
(三)、强化民生安全监管,夯实基础,创新手段。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直是我局干部职工脑海中一根紧绷的弦。监管对象面广量大,监管力量捉襟见肘,监管要求日益提高。对此,明年我局将以排查无证无照经营为基础,以创新监管方式为抓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和设备安全。食品方面,要探索推进乡镇食品小作坊集中区建设,推进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确保食品实验室检测率达4批次/千人,要重点加强农家宴管理,预防食品突发事件,明年确保成功通过全省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药品药械方面,要落实基本药物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制度,结合新版GSP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强化药品购销渠道、仓储管理、药师在岗履职等重点环节监管,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购入渠道的审查力度,完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明年起,计划用4年时间完成全市1500家药品药械企业质量管理员的全覆盖轮训任务。特种设备方面,要推进江阴市电梯应急救援96333平台建设,明年争取将住宅、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展览馆等场所电梯首先纳入96333救援平台,并力争于2018年年底实现全覆盖。推进气瓶信息化建设,落实“一瓶一码”管理,力争在2020年前,将全市30万余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和工业气瓶装上信息标识。
(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假治劣,执法如山。我局始终认为监管也是一种服务。不打假就是打真,不打劣就是打优。明年,我局将积极探索“双随机”监管方式,加快实施智能化监管,排除人为干扰因素,实现移动执法现场化、监管流转电子化,合理调配监管资源和监管精力。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行动,严肃查处侵犯商业秘密和商业贿赂案件,切实强化本土知名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重点以网络广告为突破口打击广告欺诈行为。同时,适当加大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的应用。
(五)、提升消费维权水平,化解矛盾,保障民益。今年我局收到的12345消费投诉举报达3785件,比去年同期激增60%,加上其他渠道受理的,总受理量已超过7000件。这既是群众维权意识的觉醒,也是对我局维权工作的考验。明年我局将进一步整合投诉举报受理渠道,筹建成立江阴市消费矛盾调解中心,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为提升12345转办件流转效率,建议市政府开发一套能在多个网络间自动提取数据、及时进行分发处理,并带有提醒及统计分析功能的处理软件,减轻手工流转压力。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预付式消费卡问题,计划以美容美发行业为突破口,以周庄镇为试点,建立预付式消费卡专门数据库,委托周庄分局进行动态管理,帮助纠纷无法调解的预付卡用户进行公益诉讼。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注册登记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中心),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下属单位:江阴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是坚持稳妥性原则,先保证人员工资、保证机构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完成部门职责任务所必须的其他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根据全局工作量力而行,合理安排。
二是坚持重点性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食品安全、执法办案、综合监管、检测专项和消费者权益等关系到民生工程的重点工作。
三是坚持完善性原则,对全局的预算编制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预算编制不仅仅由财务科独立完成,而由各业务科室与财务、办公室、人教等科室通力合作,提高了预算编制的针对性和经费安排的合理性。
四是坚持节约性原则,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第二部分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江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澄财预〔2017〕6号)填列。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1674.3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03.83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收入来源财政经常性拨款资金增加197.69万元,财政专项拨款资金增加6.14万元。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增加32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25.12万元;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增加197.6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14万元。
(一)收入预算总计11674.3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674.34万元。
(1)财政经常性拨款资金收入预算9387.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7.69万元,增长2.15%;财政专项拨款资金收入预算2287.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4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为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为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为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支出预算总计11674.3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74.78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支出、质量技术监督支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28.95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99.5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购房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5.12万元,减少11.12%。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减少(离职和退休)和住房改革支出计提基数调整。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9387.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7.69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84.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1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529.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32.7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287.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4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单位专项经费增加。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1674.3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11674.34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为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为0;
其他资金为0;
上年结转资金为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2017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1674.3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387.2680.41万元,占80.41%;
项目支出2287.08万元,占19.59%;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为0;
结转下年资金为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1674.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3.83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97.6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14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674.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83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增加32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25.12万元。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2189.9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04万元,减少1.97%。主要原因是单位专项预算编报更加精准。
2.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303.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万元。
3.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084.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01万元,增加37.18%,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4.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支出97.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18万元,增加106.77%,主要原因是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三个单位专项都有增加,其中专用材料增加22.6万元,培训费增加22.5万元,信息网络费增加5.08万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53.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38万元,减少11.71%,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和离职共11人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减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56.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86万元,减少6.8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和离职共11人和提租补贴计提基数减少。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89.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88万元,减少14.80%,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计提基数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387.2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79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6.49万元、津贴补贴130.70万元、奖金923.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32.17万元、伙食补助费118.81万元、绩效工资2658.46万元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2.5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73.51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8.77万元、电费169万元、被装购置费80.71、车辆经费159.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0.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5.0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5.3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31.07万元、退休费31.14万元、生活补助15.88万元、医疗费32.5万元、住房公积金553.30万元、提租补贴256.91万元、购房补贴189.3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0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0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05.3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201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为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674.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83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增加32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25.12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387.2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79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6.49万元、津贴补贴130.70万元、奖金923.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32.17万元、伙食补助费118.81万元、绩效工资2658.46万元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2.5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73.51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8.77万元、电费169万元、被装购置费80.71万元、车辆经费159.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0.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5.0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5.3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31.07万元、退休费31.14万元、生活补助15.88万元、医疗费32.50万元、住房公积金553.30万元、提租补贴256.91万元、购房补贴189.3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0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0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05.36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492.32万元,比2016年增加110.13万元,增长7.97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伙食补助费增加39.0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局合一进行公车改革,交通补贴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9.3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2.04%;公务接待费支出32.4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52%;会议费支出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62%;培训费287.4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7.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59.3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为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9.3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2.44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安排。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8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会议一般不再安排便餐,尽量采用网络手段。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87.45万元,本年数略高于上年数,增加3.37万元,主要原因是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培训班、培训内容增加,经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542.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产了120.51万元,减少18.16%。采购专项名称、采购物品名称相应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专项中的政府采购365.6万元,减少159.1万元;办公设备更新105.36万元,增加40.93万元;被装购置费72.02万元,减少2.34万元,共计减少120.5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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