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委办〔2017〕15号
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靖江园区党委、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企业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各驻澄单位: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进一步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文件精神,促进国资布局结构合理优化,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澄委发〔2016〕59号)文件精神,到 2020年,国有企业在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在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国有资本布局更趋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源整合,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培育2—3家有行业影响和地位的产业公司。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进展,国有企业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证券化水平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逐步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主体建设。按照企业与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全部脱钩、公职人员与企业分离、企业按市场规律运行的原则,实施政企分离和事企分离改革。分期分批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按行业、经营范围逐步划转给市属国有企业,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综合运用增量投资和存量调整等方式,组建产业公司,加快国有资本布局调整步伐。
(一)整合现有国资公司
推动国有企业资源整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向主营业务和核心子企业集聚。拟将金阳担保公司、信联担保公司、市场建设公司、纺织市场公司、国源资产经营公司(乡镇互助担保补助除外)、南菁工贸大厦市场有限公司、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整体划拨给新国联投资公司。整合重组后,新国联投资公司经营方向为:能源环保产业股权投资管理、金融及对外投资服务、房屋资产开发利用。重点开展重要能源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建设、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管理、盘活存量资产等业务。
对广电集团、暨阳体育产业公司、国风文艺公司、旅游文化产业公司等现有市属国资企业,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管理协同”和“资产、人员、债务同步调整”的原则进行整合,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与所管理企业脱钩。
(二)组建成立新的国资公司
1.组建江阴城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
新组建江阴城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亿元,由市国资办以现金1亿元及其他实物资产出资成立。择机将裳岛资产划入该公司,公司承担南门、裳岛、北大街等地区的开发建设。公司经营方向为: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定位为我市城建领域投资建设的市场主体,是政府经营城市的主要平台。
2.组建江阴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组建江阴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由市国资办以现金1亿元及市属路灯资产(现由市公用事业局管理)出资成立。将路灯资产、广告资源、停车场资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业务划入公司;将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所属的检测检验资产划入公司。公司经营方向为:利用我市城市地下、地面、空间市政公用事业资源,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运用多种经营手段,放大资源经济效应,实现资源、资产、资金的良性转换。负责整合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
3.组建江阴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
新组建江阴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积极推进交通行业资产的整合,将江阴市交通工程建设总公司、公共交通公司、通达公路养护工程公司、暨阳道路养护工程处、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交通驾校、公路客运有限公司20%股权、镇街交管所经营性房产等整合,组建公司。提升公司各类施工资质,作为交通道路建设主体和总承包方。公司经营方向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管理,公路养护,交通应急保障,公交、客运、驾培产业的投资、建设、运营,并延伸发展相关产业。
(三)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
1.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企业运行相适应的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形成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会制度建设、运行机制,依法落实董事会在重大决策、薪酬考核、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职权。经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加强监事会建设,市国资办外派监事与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重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行为进行监督。
2.深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建立企业培育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对熟悉企业运作、懂管理和具有良好职业操守的专业化、高素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探索以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量部分作为企业负责人嘉奖来源的激励机制。
3.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投资入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合发展。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优质资产、优势业务板块进行全面梳理,制订上市培育计划。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配套募资、定向增发等形式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实现再融资,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和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
4.合理确定并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度业绩考核办法,参照上级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合理规范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体系。建立完善与选任方式和企业业绩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对以组织任命方式确定的企业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薪酬;对按市场化方式选聘的企业负责人,实行职业经理人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由董事会按照市场薪酬水平与职业经理人业绩目标协商确定薪酬,报市国资办备案。
(四)优化国资监管体系
1.推进政资政企事企分开。坚持政企事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市国资办根据授权,代表本级政府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国有企业依法享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2.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市国资办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逐步建立法治化、市场化监管方式。
3.推进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扎口管理,逐步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统一监管体系。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的要求,建立完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对镇街园区国资(集体资产)监管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
4.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出资人财务监督,综合运用预算管理、决算管理、中介审计、绩效评价等手段,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动态监督和控制。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严格实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建立审计结果公开制度。
(五)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特点,科学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创新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深入细致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综合工程,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政府成立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研究审议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市国资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革的实际问题。市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统一思想,把握方向,明确责任,牵头解决事权范围内的企业合理诉求。要注重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调动企业领导人员、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推动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有效落实。
(二)依法规范操作。国有企业各项改革,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科学论证、合理评估、公开招标、集体决策等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化、评估规范化、竞价制度化、交易平台化,确保各方合法权益;涉及增资扩股,须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公平、公正引入投资者;涉及的税务问题,按照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严格实行土地、物业等不动产的规范管理,确保资源统筹和价值提升。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要建立指导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分析汇总进展情况,根据需要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国资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进,对改革发展成效进行评估,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四)营造良好氛围。注重宣传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中央方针政策和省、无锡及我市决策部署,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树立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大力营造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规定事项,鼓励国有企业大力开展改革创新,确保改革有力、有度、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附件:江阴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江阴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蔡叶明 市长
副组长:费 平 常务副市长
虞卫才 副市长
成 员:张 忠 市政府办主任
张志浩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俞烈彪 市编办主任
顾 平 市金融办主任
包锡龙 市发改委主任
季相云 市人社局局长
张少波 市财政局局长
汤龙生 市审计局局长
陈 泓 市统计局局长
陈明波 市国资办主任
万庆涛 市国税局局长
任东飚 市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办,陈明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