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机〔2010〕19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的意见
(2010年5月19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国资公司党建工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国资公司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资公司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国资公司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党建工作制度化、内控机制规范化、廉洁从业不出事”,为推进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国资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目标任务:(1)建设一个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企业领导班子;(2)建设一支政治素质优、模范作用优、工作业绩优的党员干部队伍;(3)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的职工队伍;(4)建立一套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确保经营目标任务完成,保证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工作机制;(5)建立一套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丰富企业文化建设、强化廉洁自律的保障机制。
二、国资公司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目标任务。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同学习贯彻《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在职学习与脱产培训相结合,不断完善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2、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机制,党组织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意见和建议要集体研究,在公司决策中得到体现。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财务预决算,公司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公司重要人事安排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以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维护等重大问题。
3、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公司领导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市场竞争、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推进公司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和完善公司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特点结合起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严格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领导班子协调高效运转,增强班子整体合力。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不断加强国资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与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监督工作。
4、做好公司的内控机制建设和廉洁从业教育。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以及“廉政文化进企业”、“廉洁自律大家谈”等活动,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公司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学述廉以及效能监察等制度。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的整体效能。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对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公司党风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维护集体利益和国有资产安全。
5、领导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全体员工的理想信念、形势任务、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公司员工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制定并实施企业文化建设战略,提升公司信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三、国资公司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和实施办法
考核内容:依据《江阴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及市国资办下达给国资公司的目标任务要求,对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实施考核,突出考核“党建工作制度化、内控机制规范化、廉洁从业不出事”三个重点,涉及党建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五大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党员干部教育、党组织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从业规定、内控管理机制、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等(详见附件《考核细则》)。
实施办法:(1)党建工作考核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一并进行。年初制定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年中组织自查、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具体折算的分值以市国资办下达的目标责任书为准)。(2)党建工作考核由国资公司上级党组织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办组成联合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检查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照《江阴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进行逐项打分,最后得出党建工作考核分。(3)党建工作考核按百分制进行,最终得分折算成相应比例,由市国资办按照文件规定与薪酬挂钩。(4)凡是党组织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未能履行职责、把关不严,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出现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廉洁从业以及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所在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取消评比各类先进的资格。(5)各镇、街道、开发区、市级机关部门管理的国资公司参照执行。(6)各驻澄单位、条线部门管理的,并党组织受江阴市地方党组织管理的国资公司参照执行,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同时上报其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