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澄市监案字[2017]第07-16号 | 江苏嘉伦光彩大药房有限公司江阴天鹤药店违反药品管理法案 | 罚款 |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 江苏嘉伦光彩大药房有限公司江阴天鹤药店 | 320281000490639 | 周舫 | 1、没收违法购进的库存药品374kg;2、罚款人民币190412.00元(95206.00元*2);3、没收违法所得108882.20元。 以上共计299294.20元,上缴国库。 |
2017年12月11日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澄市监案字(2017)第02-007号 | 江苏海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未经核准地无证经营药品案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无证经营《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 江苏海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91320281085060052X | 胡鹏飞 | 1、没收尚未出售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9637.6元;3、罚款55000元 | 2017年6月13日 | 江阴市市场监管局 | |||||
澄市监案(2017)18-007号 | 包进华 | 罚款 | 无证经营药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 包进华 | 320219195403164316 | 730 | 2017年2月24日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澄市监案(2017)18-008号 | 包菊英 | 罚款 | 无证经营药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 包菊英 | 320219194709194281 | 3555.4 | 2017年2月24日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澄市监案(2017)18-023号 | 林朱华 | 罚款 |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 林朱华 | 350321196905082211 | 3690 | 2017年6月15日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澄市监案字(2017)第08-004号 | 陈雷 | 罚款 | 销售过期化妆品,《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六条第(三)项 |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 | 陈雷 | 320222197010130032 |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销售的过期化妆品;2、罚款300元,上缴国库。 | 2017年3月16日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澄市监案字(2017)第11-033001号 | 江阴市月城明光眼镜店 | 罚款 | 未经许可销售医疗器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江阴市月城明光眼镜店 | 320281000445393 | 林兆星 | 没收327瓶隐形眼镜及58瓶护理液,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5000元。 | 2017-1-10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主办 1024*768分辨率,16位 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江阴电信 江苏领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