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领导分工作如下调整:
陈明波同志,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王 辉同志,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负责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预算管理,重大决策责任追究,薪酬分配;负责国有企业人事制度制订及执行,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管理;负责党的建设、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本办党支部工作;分管考评分配科、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管理科。
葛伟栋同志,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和执行,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行为;负责产权制度改革,资产运营、处置及纠纷调处,股权管理,上市培育;负责本办工会工作;分管发展规划科、产权管理科。
杨 坚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