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江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江阴市人民政府拟对 南门地区(虹桥南路西、通运路南、运粮河东侧)旧城改造 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500㎡。根据规定应由被征收人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报名的资格要求:经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机构备案名录中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8日下午17时止
三、报名地点:大桥南路18号0509室
四、联系电话:0510-86070509
逾期报名无效。
江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