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城管动态
文明经营  共建和谐——城管执法四中队组织召开澄康路餐饮门店油烟问题整改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18-04-24
 

为有效解决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保护和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高质量提升市容环境秩序,切实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419日下午,市综合管理局执法四中队组织召集环保、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澄江街道和属地社区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及澄康桥北堍沿街餐饮门店代表共计8家,召开了餐饮门店油烟噪音问题整改联席会议,专题商讨餐饮店油烟扰民管理办法,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下一步整改重点和管理措施,形成了一致意见。澄江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徐达到会并进行了业务指导。

城北区域内餐饮业较为集中,澄康路、益健路、暨阳路健康路等路段以餐饮店业态居多,但由于是底楼商铺、上面住户的商住综合楼格局,房屋陈旧、基础设施老化破旧、门店经营不严格按规范运行、导致油烟、噪音、环境卫生等负面问题长期影响周边居民,投诉不断,民愤较为强烈。

针对上述问题,会上各职能部门立足管理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迅速落实整改。各餐饮门店利用一周时间,对污水排放、隔油池、抽油烟机、油烟净化装置、鼓风机等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换,确保正常使用和发挥各类设施装备的功能,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的影响。同时各门店要积极履行市容环卫责任,严格落实门店市容秩序“十不准”要求,确保店外市容秩序,杜绝店外出摊和用餐,友情提醒夜间店堂内应关窗关门,降低讲话、搬运等生活噪音外溢。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按要求落实整改各类扰民问题的门店,相关职能部门各自履职,加强联合管控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并且要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倒逼各经营业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三是注重源头管控。根据市政府《关于明确餐饮店油烟扰民相关监管责任专题讨论会会议纪要》(澄政专纪〔201745号)文件,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局)在核发证照时,要加强对餐饮类项目经营场所的实质审查,而不是电子申报走过场;在申领营业执照时签订的《经营性市场主体登记承诺书》,审批部门要结合开张以后门店践诺情况以及其他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的管理处罚等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最终的强制手段,譬如注销登记。

 另外市政府会议纪要中明确:由于明显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餐饮服务项目的,不予工商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把好扰民门店的源头关。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纠错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主办
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江阴电信 江苏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