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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有关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8
 

临港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镇(街道):

近期,无锡市将安排第三方核查机构赴我市相关重点企业开展201420152016年共3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现场核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17918日—20171016

二、核查对象

我市核查企业14家.

三、核查内容

开展2014-2016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中数据符合性核查、质量保障制度核查和监测计划核查。

四、相关要求

为保障核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请相关属地政府安排专人配合做好核查相关工作,及时通知企业做好核查准备工作,提前准备好核查所需相关台账、凭证等材料以备查阅(具体要求请与核查机构确认),提供必要的复印、打印等办公设备。

联系人:许志坚    电话:13961671244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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