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内容 |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 |
类型 |
政府采购 |
办理条件 |
采购人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委托政府采购的,采购计划须获得江阴市财政局的批准; 供应商参加邀请招标项目投标的须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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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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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材料 |
采购人:江阴市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或公共财政网上办公平台项目获得批准、采购项目需求表、重大项目须提交专家论证意见; 供应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
办理地点 |
受理地点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服务科619、621室; 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
办理期限 |
公告发布后不少于20日 |
联系电话 |
0510-88027618 0510-88027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