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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标书费用电子发票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0 阅读次数:
 

各投标人:

为提升服务提高效率,减少甚至避免投标人往返,逐步推行不见面交易,我市决定于2018年4月20日下午5:00起上线标书费用电子发票开具系统,各投标人可以在会员系统中进行申请操作,及时开到相应标段的发票。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420

附:电子发票的具体流程:

1.    填写企业开票的基本信息

 

 

2.    进行开票申请

 

 

3.    选择相应的标段进行申请并确认

 

 

  

 

电子发票的注意事项:

1.    网上缴纳标书费为305元,5元为平台手续费不另外开票,100元为代理费用(可咨询相应标段的代理单位进行开票),故每个标段开票金额为200元;

2.    只有开标完成的标段才可以申请电子发票;

3.    电子发票申请开具时间:请于开标后1个月内完成申请开具,过期无法开具;

4.    电子发票有效下载时间:提交开票申请三个工作日后可查询或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5.    发票抬头:仅支持开具已完成企业开票基础信息登记有税号的公司名称;

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的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7.    电子发票规格: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8.    注:若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联系现场,将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等信息手打发至实施人员,Q139249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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