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格式)
甲方(采购人):
乙方(集中采购机构):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愿就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项目概况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明确采购专管员及1名熟悉本采购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二)向乙方提供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行政批准文件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办理的相关手续。向乙方提供采购需求,所提供的需求应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四)负责向供应商介绍项目情况,回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
(五)就本项目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推荐本单位三名候选人,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随机抽取一人参加项目的评审工作(不以专家身份);与乙方共同负责对投标人资格性审查。
(六)甲方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且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在乙方见证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
(八)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办理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结算资金有关事宜。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协助做好招标采购项目的市场调研。
(二)对甲方所提供的具体需求进行审核,使其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协助采购人编制招标采购文件。
(三)根据项目需要,协助组织招标或采购文件的论证。
(四)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相关采购信息。
(五)负责依法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与甲方共同负责对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并负责采购活动现场的组织工作。
(六)发布项目中标或成交公告,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七)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质疑,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八)负责组织甲方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九)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十)负责相关采购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
四、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二)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双方均接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专管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