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澄清
1、招标文件P23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投标有效期”的评审标准内容修正为“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2、本工程投标文件制作模块已更新调整,投标单位应自行下载本次答疑后最终确认的招标文件,并按本次答疑后最终确认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若因此造成废标或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后果。
二、本工程于2018年10月9日上传的标底文件中因水工部分内容显示不完整,现已重新上传,投标单位可在本次答疑澄清后重新下载查看。
1、招标文件P23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投标有效期”的评审标准内容修正为“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2、本工程投标文件制作模块已更新调整,投标单位应自行下载本次答疑后最终确认的招标文件,并按本次答疑后最终确认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若因此造成废标或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后果。
二、本工程于2018年10月9日上传的标底文件中因水工部分内容显示不完整,现已重新上传,投标单位可在本次答疑澄清后重新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