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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云亭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JYZF2018G196)
发布时间: 2018-11-13 阅读次数: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云亭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标书编号:JYZF2018G196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阴市人民政府云亭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云亭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81026日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云亭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JYZF2018G196

原公告日期:20181026

原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更正信息如下:

1、第31页评分标准中

二、商务部分

1、资质认证

①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1分;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1分;

③投标人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

投标人具有商务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得2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备查)

5

更正为:

二、商务部分

1、资质认证

①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得1分;

②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2分;

③投标人具有信用等级证书,“AAA级”得2分,“AA级”的得1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备查)

5

 

2、第32页评分标准中

二、商务部分

5、车辆设备

投标人(含分公司)自有总质量7()以上的垃圾收集系列的车3台及以上的得1分,5台及以上得2分,10台及以上的得3分。

(租赁无效。总质量以行驶证上数据为准,须提供车辆正面照片、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购买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

更正为:

二、商务部分

5、车辆设备

投标人自有总质量2吨及以上的可以用于废旧物资收运的厢式货车或其他全封闭式专用收运车辆,2辆及以上的得1分。

(租赁无效。总质量以行驶证上数据为准,须提供车辆正面照片、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购买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1

在满足本项目必须配备的车辆要求基础上,投标人为本项目另行配备一台额定起重量3吨及以上的叉车,且同时配备一名持有叉车“特种设备操作证书”的操作员的得2分。

(须同时提供购买发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操作证书以及操作员本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

2

 

3、本项目有关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123日 下午13: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123日 下午13:30

开标时间:2018123日 下午13:30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中心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0-88027620

传  真:0510-88027621

联系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1室)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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