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规划知识
 发布时间: 2018-08-20
 

1、生态承载力或生态阈值

即环境容量,是指某一环境区域内对人类活动造成影响的最大容纳量。大气、土地、动植物等都有承受污染物的最高限度,就环境污染而言,污染物存在的数量大于最大容纳量,这一环境的生态平衡和正常功能就会遭到破坏。

2、水源规划体系

由三类规划组成: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流域规划(包括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和区域规划(包括区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3、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是以流域水质管理为目标,根据环境科学的基本原理和原则,分析和协调水污染系统各组成因素间的关系,并综合考虑与水质有关的自然、技术、社会、经济诸方面的关系,对排污行为在时空上进行合理的安排,从而达到预防环境问题发生,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决策活动。

4、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

一般指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域之间的因水污染而产生的纠纷和矛盾。由于流域的地域性使得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相伴随而存在,区域间协商与合作是跨行政区纠纷解决制度的运行模式。

5、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

是指由于流域上下游之间基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受损和受益的不公平,由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因保护生态环境而做出的贡献给予一定补偿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