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除尘灰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滨江厂区内现有空地;
投资总额:3000万元;
建设规模:主体工程为2台多功能等离子电弧熔融分离装置,年处置除尘灰6.25万吨,其中5万吨为高炉灰,1.25万吨为炼钢车间电炉除尘灰。产出普通生铁23000吨、风淬渣29000吨、富铅锌粉料6000吨。
(二)区域环境概况
(1)环境空气
评价区各监测点H2S、氨、CO、TSP、PM10、PM2.5、SO2、NO2、氟化物、二噁英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
白屈港水质除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轻微超标外,其余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超标主要原因为区域面源排放。
(3)声环境
厂界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中pH、硝酸盐、挥发酚、氟化物、氰化物、六价铬、汞、砷、镉、铅指标达到I 类标准要求;硫酸根、氯离子、铁达到II类标准要求;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指标达到III类标准要求。亚硝酸盐氮、锰指标达到IV类标准要求;氨氮、总大肠菌群达到Ⅴ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土壤中各项指标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筛选值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影响主要为: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送至厂区中水回用系统进行深度处理后进行回用,无废水外排;废气为多功能等离子电弧熔融分离装置产生废气;项目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及公辅设备的运行噪声。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送至厂区中水回用系统进行深度处理后进行回用,无废水外排。
废气:多功能等离子电弧熔融分离装置产生废气。产生的废气经过除尘+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关于征求<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242号)其他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建设期和运行期所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针对涉及区域周边可能受到直接、简介环境影响的居民进行调查,同时接受对本项目感兴趣的环保专业人士、环保团体的意见及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规划方案的主要环保措施及营运要求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经理
联系电话:0510-80676956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 系 人:周工,联系电话:025-85699132
电子邮件:sobisenv@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