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核与辐射管理业务工作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01-25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换证)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环境保护审批
江苏省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二、审批对象 江苏省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 三、分类管理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的规定,对辐射工作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分类管理。 (一)下列核技术应用项目及核技术应用项目退役应当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核技术应用项目 (1)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 (2)使用Ⅰ类放射源的(医疗使用的除外); (3)销售(含建造)、使用Ⅰ类射线装置; (4)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2. 核技术应用项目退役 (1)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 (2)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下列核技术应用项目及核技术应用项目退役应当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核技术应用项目 (1)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2)销售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 (3)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4)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 (5)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 (6)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7)拥有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2. 核技术应用项目退役 (1)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2)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3)使用I 类、II 类、III 类放射源; (4)使用I 类、II类射线装置存在污染。 (三)下列核技术应用项目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1. 销售、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 2. 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可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四、审批权限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由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其中,环保部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核技术应用项目退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环保部审查批准。 地方环保部门负责其受省厅委托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五、需提交的材料 1. 纸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式五份)及电子稿(pdf格式); 2. 已依法主动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的证明材料(截图或说明),并加盖公章; (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技术评审、修改后在江苏环保公众网(http://www.jshbgz.cn)(或其他指定网站)依法主动公开全本信息,公开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 (2)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向环保部门报批前在本单位网站、江苏辐射行业协会网站、环保公众网站、环评单位网站等任一网站依法主动公开全本信息,公开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 3. 公开全本信息时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的依据和理由的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4. 负责预审的环保部门意见; 5. 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6.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但较为复杂的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认为必要时,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还需提供技术评审意见。 六、网上申报 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在江苏省环保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由省厅委托地方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按地方环保部门要求执行。 七、预审部门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由辐射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环保部门负责预审,若辐射工作单位位于省辖市市区的,由省辖市环保部门负责预审。 省辖市环保部门受省厅委托负责审批的,由辐射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预审。 八、审批时限 省级环保部门在接到合格申请材料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40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查2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审查10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原因。 地方环保部门审批时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规定。 九、受理及审批公开 省级环保部门在对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公开(公开报告全本,报告书10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工作日),在拟做出审批意见时予以拟审批公开(5个工作日),在作出审批决定时予以审批公告(5个工作日)。 地方环保部门受理及审批公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规定。
附件:《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材料清单》 附件 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材料清单
申报单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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