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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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违法事实 |
移送依据 |
移送时间 |
备注 |
1 |
宜兴某企业 |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
2017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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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费晓平 |
当事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
2017年4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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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阴市南闸万兴铜门厂 |
当事人违法排污,其中总铜超过国家标准十倍以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
2017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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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庄印 |
当事人擅自倾倒固废,其渗滤液中重金属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十倍以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四)(五)项 |
2017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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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龚青龙 |
当事人违法排污,其中总锌超过国家标准十倍以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29号)第一条第(五)项 |
2017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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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张金峰 |
当事人违法排污,其中含总镍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有毒物质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29号)第一条第(五)项 |
2017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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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平剑飞等人 |
当事人非法填埋固体废物、导致其中含总锰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有毒物质通过渗坑渗排至外环境。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29号)第一条第(五)项 |
2017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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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阴市人立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
当事人违法排污,其中含总铬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三倍以上;总镍、总铜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十倍以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29号)第一条第(三)(四)项 |
2017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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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袁忠良 |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
2017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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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江阴市石庄驰川金属件厂 |
当事人违法排污,其中总锌超过国家标准十倍以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
2017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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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杜时红 |
当事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
2017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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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江阴市博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当事人违法排污,其中总铜超过国家标准十倍以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
2017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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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贡国庆 |
当事人非法填埋固体废物、导致其中含总铬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有毒物质通过渗坑渗排至外环境。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29号)第一条第(五)项 |
2017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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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江阴市铭晟管业有限公司 |
当事人违法排污,其中含总铬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三倍以上;总镍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十倍以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30号)第一条第(三)(四)项 |
2017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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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江阴市泰瑞格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当事人违法排污,其中总锌超过国家标准十倍以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29号)第一条第(四)(五)项 |
2017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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