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苏城档验 澄字( ) 号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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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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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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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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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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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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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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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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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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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验收意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该项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符合归档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竣工档案的编制,进一步整理、完善向城建档案机构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一套完整、准确和符合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原件。 附: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内容表》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盖章) 专项验收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本意见书未经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盖章无效;
2、本意见书不得涂改;
3、本意见书一式三份(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备案部门各一份);
4、本意见书为组织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手续的必要认可文件,不作为其他用途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