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住建党〔2017〕20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
关于开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李强书记在江阴调研时提出的党员干部要牢记“亲”“清”二字、强化“店小二”精神的要求,不断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向深入,决定在全局开展“亲清政商共赢、‘两聚一高’先行”大讨论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亲清政商共赢、‘两聚一高’先行”为主题,深入组织发动全局各党(总)支部、党员干部和企业家开展学习讨论,促进党员干部廉洁服务、勇于担当,促进企业转型提升、守法诚信,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凝聚强大合力。
二、时间安排
2017年7月至9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住建局“亲清政商共赢、‘两聚一高’先行”大讨论活动动员会议
1.会议时间:7月13日上午
2.牵头部门: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3.会议内容:
部署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讨论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
(二)开展“亲清政商共赢、‘两聚一高’先行”大讨论
1.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党(总)支部学习讨论
(1)活动时间:7月至9月中旬
(2)牵头单位: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3)活动安排:
第一次:
时间:7月10日至7月15日
对象:各党(总)支部
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李强书记在江阴调研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市委陈金虎书记和局党委动员会议精神。
第二次:
时间:7月中旬至8月中旬
对象:各党(总)支部、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内容:当前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存在的顾虑和难点、服务企业过程中如何把握既 “亲”又“清”关系。
第三次:
时间:8月中旬至9月中旬
对象:各党(总)支部、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内容:针对行业特点,研究作出本单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服务承诺,明确简政放权举措和权力清单,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局办公室。
2.行业企业学习讨论
(1)活动时间:7月中旬至9月中旬
(2)牵头部门:局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设企业行业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产业与科技发展科、市政综合管理科等行业管理部门
(3)活动安排:
对象:房地产、工程管理、物业管理、勘察设计、市政等条线企业
内容:当前最期望政府机关帮忙解决的问题、与政府机关接触过程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企业该如何做。
要求:讨论座谈1次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亲清政商共赢、‘两聚一高’先行”大讨论活动由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协同抓好工作的推进。各党(总)支部、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把大讨论活动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管、亲自抓,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并由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注重舆论宣传。各党(总)支部、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浓厚氛围。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局领导要加强对联系点大讨论活动的指导督查。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要结合各阶段任务要求,深入开展督查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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