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住建党〔2017〕30号
关于转发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星级“暨阳红色先锋”党员
评定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三个加强党员
教育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全面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现将《关于开展星级“暨阳红色先锋”党员评定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全市党员积分记实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中组织开展“亮身份、进社区”活动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
关于开展星级“暨阳红色先锋”
党员评定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开展星级“暨阳红色先锋”党员评定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性建设,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通过开展星级“暨阳红色先锋”党员评定活动,全面从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推动广大党员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的进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四讲四有”标准,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效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评定标准
根据党员积分记实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每年集中评定1次,90分及以上为五星级,80—89分为四星级,70—79分为三星级,不满70分无星级(详见《全市党员积分记实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
四、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各党(工)委要把星级“暨阳红色先锋”评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落实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比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和推进星级“暨阳红色先锋”党员评定工作,使每一个党员都有目标、有定位,树牢标准,明确底线,真正使“四讲四有”标准入心入脑,转化为党员的自觉行动。
2.强化指导,严格程序。各党(工)委对辖区内的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复核,具体评定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有2项程序。一是组织初评。党支部对本支部内的党员进行初评,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初评结果报上级党(工)委。二是组织复核。各党(工)委采取听汇报、看实绩、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抽查等形式,对党支部的初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后于每年12月2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3.督查考评,务求实效。各党(工)委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准确把握星级评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加强星级评定的动态管理,严格考评,合理定星,把工作重心放在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上。要把星级评定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结合起来,与联系服务群众结合起来。要注意培养、选树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努力形成你追我赶、奋力争星的生动局面。
五、结果运用
星级评定结果作为民主评议、评优奖惩、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五星级党员作为推荐申报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的依据,四星级及以上党员作为推荐申报各党(工)委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的依据。无星级党员各党支部要开展谈心谈话、组织专人帮扶等,评分低于60分的党员各党支部要作为不合格党员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置。
关于建立全市党员积分记实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为星级“暨阳红色先锋”党员评定活动提供有力依据,现结合实际,就建立全市党员积分记实管理制度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对党员的要求为根本遵循,全面推行党员积分记实管理,以分值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党员队伍。
二、目标任务
1.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以建立健全党员积分记实制度为目标,积极探索不同类别基层党员的有效管理措施,着力解决基层党支部中存在的党员活动开展难、无职党员作用发挥难、流动党员管理难、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2.激发党员先锋意识。通过实施积分记实管理,真实客观地记录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增强党员的仪式感、荣誉感和责任感,促使党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自觉发挥作用,走在广大人民群众前列,积极营造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体现党的先进性。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实施党员积分记实管理工作中,坚持科学规范、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原则,积极探索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切合实际的基层党员评议、教育、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措施办法。
三、积分对象
全市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病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外出学习或务工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五类人,经支部大会同意通过后,可不参加积分记实管理。对流动党员,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凭《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可计入积分。对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党员进行积分记实管理。
四、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评议积分和贡献加分三个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80分)。党支部每月根据党员义务,对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进行积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参加组织生活方面(30分):
(1)自觉参加党内各类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2)积极参与党支部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和培训。
(3)积极参加党支部“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三会一课”、远程教育学习等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
(4)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2.遵守政治纪律方面(20分):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公开发表不当言论,不违反规定组织或参加上访、闹事等。
3.发挥先锋作用方面(30分):
(1)主动支持党支部的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
(2)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
(3)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4)带头参加党员联户、志愿服务、承诺践诺、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亮身份、进社区等活动。
(二)评议积分(10分)。党支部每年组织1次党员、群众参与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党员在遵守廉洁自律规范、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党员在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3.党员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三)贡献加分(10分)。每季度由党支部认定1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前,奋不顾身、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
2.党员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积极参与集体义务活动,为党内关爱、公益事业等出资出力的。
3.党员帮助党组织积极参与处理、制止化解信访问题或矛盾纠纷的。
4.党员因工作突出,年内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5.在其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需要加分的,经党支部研究后视情况予以加分。
五、工作程序
1.积分记实。党员积分记实管理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面向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主要记录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奖惩情况和发挥作用情况等,参加党内活动情况填写在《党员活动证》上,积分情况填写在党员积分记实考核记录表里(见附件1)。
2.组织审核。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对党员积分记实情况进行季度认定(程序为党支部通报每名党员积分记实事项、党员本人进行补充、其他党员和群众代表发表意见、无异议后汇总)。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党支部将党员积分记实情况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
3.积分汇总。党支部对党员每季度的积分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党员年度积分要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等途径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党员积分记实管理以每年12月为界,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六、结果运用
把年度党员积分记实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星级“暨阳红色先锋”党员的依据,90分及以上为五星级,80—89分为四星级,70—79分为三星级,不满70分无星级。得分低于60分的作为不合格党员,要采取谈心谈话、督促提醒、结对帮扶等方式,督促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整改和转化没有成效的及时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
3.在发展党员及其他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
4.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5.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严重行为。
对预备党员积分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七、组织领导
各党(工)委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员积分记实管理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注重分类指导,区分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的情况,对积分记实的内容、方式、结果运用等作出具体安排,确保积分记实管理制度有效覆盖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责任、弄虚作假的,及时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责任。
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具体实施的职责,把积分记实管理作为健全支部工作制度、提高支部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落实到位。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具体管,确保积分记实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附件:1.党员积分记实考核记录表
2.党支部党员积分公示榜
附件1
党员积分记实考核记录表
党员姓名: 所在党支部:
项目 |
具体内容 |
分值 |
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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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积分 (80分) |
参加 组织 生活 方面 (30分) |
(1)自觉参加党内各类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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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与党支部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和培训。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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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参加党支部“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三会一课”、远程教育学习等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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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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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 政治 纪律 方面 (20分) |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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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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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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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公开发表不当言论,不违反规定组织或参加上访、闹事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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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 先锋 作用 方面 (30分) |
(1)主动支持党支部的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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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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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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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带头参加党员联户、志愿服务、承诺践诺、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亮身份、进社区等活动。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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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 积分 (10分) |
(1)党员在遵守廉洁自律规范、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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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员在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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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员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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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 加分 (10分) |
(1)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前,奋不顾身、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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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员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积极参与集体义务活动,为党内关爱、公益事业等出资出力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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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员帮助党组织积极参与处理、制止化解信访问题或矛盾纠纷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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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党员因工作突出,年内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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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其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需要加分的,经党支部研究后视情况予以加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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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 党支部意见:
附件2
党支部党员积分公示榜
序号 |
姓名 |
年度 |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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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年度星级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年度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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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中组织开展
“亮身份、进社区”活动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在岗职工中的党员(以下简称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化社区结对共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机关作风效能,现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中组织开展“亮身份、进社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亮出身份、强化责任、志愿服务、共创和谐”的总要求,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根本,深化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引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努力实现“各方组织同参与、在职党员作奉献、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开展在职党员“亮身份、进社区”活动,以机关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为基础,以各级企事业单位与驻地社区或工作联系社区为依托,以“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为载体,党组织关系隶属其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在职党员,可到本人常住或工作所在社区报到,也可结合实际到所在单位结对社区或自主选择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职党员可以自己到社区报到,也可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到。
1.单位党组织职责任务。(1)制定工作计划。立足工作实际结对1个社区党组织,与结对社区党组织共同研究制定结对共建工作计划,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供需对接;负责本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安排和总体协调。(2)组织党员报到。做好思想动员,进行岗前培训,强化在职党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主动认领服务岗位和服务事项,热心参与社区志愿服务。(3)参加统一活动。组织单位党员到社区参加“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协助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等。(4)加强考核管理。定期了解党员在社区表现和服务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并进行考核评价。(5)提供必要支持。帮助党员解决在社区服务中的困难和实际问题。(6)参与社区共建。积极配合结对社区党组织设计活动载体,开展各种结对共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2.在职党员职责任务。(1)亮出党员身份。根据自身特长和能力认领1个以上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主动亮出党员身份,佩戴共产党员标识,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管理和社区居民监督。每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社区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参与社区建设。积极参加助学助困、敬老助残、帮扶优抚、维权帮教以及社区文明、卫生、环保、平安创建等活动,促进社区和谐稳定。(3)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和带动群众遵规守纪、依法办事。(4)了解社情民意。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群众诉求,每年提出1条以上促进社区建设的可行性建议。对于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可向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反映,转交有关机构办理。(5)服务社区群众。主动联系和服务身边群众,有条件的可与社区困难群众特别是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流动困难儿童等结成对子,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社区党组织职责任务。(1)掌握党员信息。做到在职党员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兴趣特长、服务意愿等基本情况“四清”,注意保护党员个人隐私。(2)按需设岗定责。全面梳理居民群众的各类需求,分类设置若干服务项目及服务岗位,按照居住区域或党员专长,把党员编入相应的网格服务团队或志愿服务团队,方便党员参与服务。(3)经常开展活动。拓宽共建渠道,积极为结对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创设载体、搭建舞台。结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定期组织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4)履行监管职责。随时了解掌握党员在社区表现情况,对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情况进行反馈,协助单位党组织做好监督管理。(5)整合党建资源。主动争取结对单位的支持,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活动内容
开展在职党员“亮身份、进社区”活动,重点要开展好“三联三共”活动,形成“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共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1.党建工作联促,共建示范社区。指导帮助社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深入推进以网格化为重点的社区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帮助社区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组织构架,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区域性社区管理服务格局。按照“两新”组织“两个覆盖”要求,协助社区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组建党组织,加强对“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协助社区党组织共同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创建和谐文明示范社区。指导社区开展“一社一品”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品牌化建设。
2.服务居民联动,共享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自身优势,帮助社区解决在管理和服务方面的难点问题。协助社区广泛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面向驻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面向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维权服务等。积极探索市场化的办法,帮助社区引进兴办各类服务实体,建立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经济。帮助社区完善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健全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推进社区服务实体化、产业化、规模化。
3.扶贫帮困联心,共创精神文明。协助社区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帮助下岗职工和社区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子女读书、住房、医疗和就业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协调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开展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失业职工工作技能,帮助其早日再就业。配合社区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尊老爱幼、邻里互助”新风。关爱社区空巢老人、留守流动困难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根据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灵活多样、方便有效的亲情陪护、学业辅导、生活照料等志愿服务,帮助他们走出家庭、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活动。发挥专业特长,配合社区开展科普、法律、环保、公民道德等讲座和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陶冶居民情操,提高居民素质。
四、方法步骤
开展在职党员“亮身份、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解决好“怎么下去”“怎么服务”和“怎么管理”三个问题,做好组织动员、搭建服务平台、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活动常态长效。
1.动员部署阶段。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在职党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在职党员所属社区、联系电话、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使在职党员了解社区、关心社区,引导、鼓励在职党员到社区亮身份,注册成为志愿者,在不行使职务权力、不擅动公权资源情况下,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申报社区服务岗位,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对于有意愿、能胜任的在职党员,引导、鼓励其依托各类志愿服务站点、志愿服务基地和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登记注册为志愿者。同时,街道、社区党组织认真掌握活动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集中报到阶段。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动员督促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携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单》(附件1)和《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到相关社区党组织报到。社区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接洽工作,将《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回执单》(附件1)反馈给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留存,并根据在职党员自身特长和服务意愿,办理选岗、认岗手续。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反馈情况填写《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附件3)。对未能报到的在职党员,要摸清原因,做好工作,督促其及时报到。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报到情况汇总填写《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表》(附件4),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库,记录在职党员的基本信息和报到情况。
3.正常服务阶段。各单位要本着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跟踪落实和考核评价。建立服务记录制度。按照《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卡》(附件5),建立在职党员社区表现档案,对其服务情况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探索“爱心时间银行”“爱心超市”等形式多样的时间储蓄和回馈激励制度,做好志愿服务记录结果的运用。建立沟通反馈制度。社区党组织每年12月20日前将在职党员服务(活动)纪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反馈所在单位,重要情况可随时反馈。单位要及时与社区沟通,经常了解党员社区表现;定期组织本单位党员座谈交流进社区服务的感受和体会,相互学习借鉴,促进党员更好地在社区发挥作用。建立考核激励制度。社区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展示党员服务承诺和业绩,也可综合党员服务事项、时长、次数、成效和群众反映等情况,作为党员积分记实管理和年度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适时推选表彰一批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在职党员。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单位作风建设评议、文明创建和党员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无特殊情况不去社区报到,或虽报到但未达基本服务要求的在职党员,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在职党员“亮身份、进社区”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机结合起来,并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和考核内容。
1.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统筹做好在职党员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注意将组织资源更多地向工作基础较弱、服务需求较多、在职党员较少的社区倾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宣传部门要做好志愿服务活动的计划安排、联络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推进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化,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机关党(工)委要做好机关党员“亮身份、进社区”的动员组织、跟踪管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帮助指导社区开展工作,减轻社区负担,同时加强对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建立志愿者工作档案。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推动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党员为骨干、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志愿服务工作格局。
2.坚持领导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到社区报到,带头参加社区有关活动,带头服务社区群众,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榜样。要关心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选择基础薄弱、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的社区建立联系点,经常到社区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兴信息技术平台,加强对在职党员“亮身份、进社区”活动的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宣传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打造服务品牌,营造良好氛围。
4.务求取得实效。坚持简便易行、讲究实效,不定繁琐程序,不搞形式主义,不弄虚作假,不增加基层负担。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考虑党员实际,尊重党员意愿,不提过高要求,使单位好组织、党员好参与、社区好操作。对机关单位较多、党员干部集中的社区,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切忌“一窝蜂”。坚持从严要求、转变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在为民服务中树立良好形象。
各党(工)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精心部署,大力推进,于12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委组织部。
附件:1.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单
2.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
4.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表
5.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卡
附件1
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单(样表)
街道(镇) 社区党组织:
我单位中共(正式/预备)党员 同志,联系电话: ,现到你处报到,请予登记并安排参加社区相关服务活动。
(单位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回执单(样表)
党组织:
你单位党员 同志已于 月 日到我处报到登记,认领的社区服务岗位为 。
(社区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
本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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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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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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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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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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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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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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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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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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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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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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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社区 |
街道(镇) 社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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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领岗位 |
□政策法规宣传岗 □社区工作参议岗 □文明创建示范岗 □公益事业推动岗 □困难群众帮扶岗 □社区稳定维护岗 □环境保护卫士岗 □青少年教育服务岗 (以上岗位结合社区实际研究拟定) (请至少认领一个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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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参加社区 服务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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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参加 社区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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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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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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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供参考,由在职党员填写好,报到时交社区党组织保存,社区党组织须对表中有关信息保密。
附件3
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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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党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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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党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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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涉及 社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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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社区 报到的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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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到的 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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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供参考,由单位党组织填写,并报上级党(工)委。
附件4
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表(样表)
街道(镇) 社区党组织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入党 时间 |
文化 程度 |
专业 特长 |
兴趣 爱好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单位属性(机关、事业、企业、大专院校) |
住 址 |
单位 电话 |
手机 |
志愿 服务 项目 |
志愿 服务 小组 |
报到日期 |
是否愿意参加社区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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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供参考,由社区党组织汇总填写,报上级党(工)委留存备案。
附件5
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卡(样表)
在职党员姓名 工作单位 报到社区
年月日 |
服务(活动) 内容 |
服务 地点 |
累计服务时间 (小时) |
评价 (优/良/一般) |
认证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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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累计社区服务活动时间: 小时 |
社区党组织 认证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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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供参考。在职党员每次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后,党员本人需填写活动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时间,经服务对象或活动组织方、社区党组织进行评价并签字。个人累计服务(活动)时间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统计、核准并签字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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