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住建党〔2018〕8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住建局2018年度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支部):
为认真贯彻江阴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2018年江阴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和《2018年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相关内容,结合我局实际,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现将《江阴市住建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见附件)印发给你们。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组织、计划等牵头作用,各责任单位要强化执行力、切实落实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年初签订的《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明确具体措施,制订实施细则,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各支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于2018年度11月中旬,专题报告局党委。
3、局组织人事科将结合重点工作督查对各单位落实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年底组织考核,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江阴市住建局 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
中共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附件:
江阴市住建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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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主要工作任务 |
局领导 |
牵头责任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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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 |
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切实解决分管领导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少数领导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意识不够,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还不健全,各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有待于进一步促进和落实。 |
全体班子成员 |
组织人事科 |
机关各科室 下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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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完善作风廉洁评价、走访回访、项目跟踪、谈心谈话等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在企业兼职任职、证书外借、参与论证评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和纠正在行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全体班子成员 |
组织人事科 |
机关各科室 下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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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作风建设要求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没有真正扎根。制度规定执行仍有偏差,执行作风建设规定和廉洁纪律不严,违规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解决“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和顶风违纪的有效措施还不够。 |
童金良 陈 斌 |
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
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财务科 审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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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工程建设、拆迁安置、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 |
陈 斌 陈 林 朱念东 陈君平 邵 骥 张 悦 |
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
重点办 建工处 质安站 征收办 市政处 住保中心 物业管理科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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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
结合实际修订完善责任清单,认真排查梳理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全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不少于2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
童金良 陈 斌 |
组织人事科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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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履责情况全程纪实。抓业务必须抓好党风政风,用干部必须管好干部。一旦分管领域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必须追究责任。 |
全体班子成员 |
组织人事科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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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与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率为100%,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同时组织开展“述责述廉”考核评议活动。 |
童金良 陈 斌 |
组织人事科 |
机关各科室 下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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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抓好市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等“1+3”文件的贯彻执行,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健全并运用好提醒谈话、定期约谈和廉政谈话等制度。 |
童金良 陈 斌 |
组织人事科 |
机关各科室 下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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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认真按照市委和市纪委工作要求,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实时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管理考核系统,接受监督。 |
全体班子成员 |
组织人事科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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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积极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
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警示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干部职工的培训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禁违反纪律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的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年组织廉政专题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
童金良 陈 斌 |
组织人事科 |
机关各科室 下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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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全年不少于1次,为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着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积极开展选树勤廉好干部活动。 |
童金良 |
组织人事科 |
机关各科室 下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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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积极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
经常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半年梳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纪律方面问题,亲自或交由班子成员对其约谈提醒。 |
童金良 |
组织人事科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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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提拔使用前廉政谈话制度,谈话覆盖率为100%。及时对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覆盖面不少于三分之一,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
童金良 陈 斌 |
组织人事科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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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扎紧制度笼子,深化标本兼治 |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每半年排查一次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在用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 |
童金良 陈 斌 |
组织人事科 |
机关各科室 下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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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对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严肃问责追究。 |
童金良 |
组织人事科 |
下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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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同时按照要求认真填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有针对性地防控廉政风险。 |
童金良 陈 斌 |
组织人事科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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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
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委《具体办法》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按照作风建设大督查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督查和对重要时间节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老问题,坚决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新问题,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
童金良 陈 斌 |
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
机关各科室 下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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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
每半年分析一次本单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住“关键少数”,研究制定预防和整改措施。 |
童金良 陈 斌 |
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
机关各科室 下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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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强对征收拆迁领域的政策研究和制定,指导镇(街)有序推进,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工程建设、房屋开发、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行业监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
陈 斌 陈 林 陈君平 邵 骥 |
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
征收办 重点办 建工处 质安站 物业管理科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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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深化“阳光扶贫”系统建设,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
童金良 陈 斌 |
组织人事科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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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 |
坚持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情况作为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并主动接受评议。 |
全体班子成员 |
组织人事科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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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
童金良 陈 斌 |
组织人事科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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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全力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
童金良 陈 斌 |
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
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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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组织开展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年度检查考核。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强化问责追究。 |
童金良 陈 斌 |
组织人事科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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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支持纪检组织履行职责 |
支持纪检组织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主动配合执纪审查和“一案四访”等工作,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不发生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追责不力等情况。 |
童金良 陈 斌 |
组织人事科 |
机关各科室 下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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