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部署,扎实推进全市辖区内河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内河船舶污染物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交执法传[2018]58号)文件要求,江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水上中队自11月26日至12月5日,在新锡澄运河夏港水上服务区开展内河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中,水上执法人员对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是否正常使用、垃圾交付记录、油污水处理记录是否详实填写、垃圾回收协议是否具备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督促船主正常使用已安装的防污设备;对存在缺陷的船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签发《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对于本省籍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要求船舶与相应设备生产厂家联系进行整改;对于本省船型标准化防污染改造的船舶,督促其与设备生产厂家签订设备售后维护协议。
此次活动共抽查了200余艘过境船舶,重点是危险品船舶和重载船舶。检查出存在未使用油水分离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缺陷的船舶共46艘,均按规定全部整改后开航。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船舶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了一批存在侥幸心理的船主,摸清了辖区内河船舶在防污染方面的实际情况,为推进绿色水运、安全水运奠定了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