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督办、政务信息、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与审核;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督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等工作;牵头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制定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布局重大问题及促进相互融合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和提出经信工作意见;负责经信系统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经信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委内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会议材料;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经信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局域网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二)法规科(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政策的调研和起草工作,组织开展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企业诚信建设和法人数据库工作。参与依法治市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江阴建设等有关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信用产品的市场培育和应用推广;负责信用工作的对外联络和合作交流;负责指导信用知识教育、宣传、考核等工作;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
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百亿元级企业培育工程;监测分析大企业集团和"百强"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建立统计工作体系和全系统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起草季度和年度全市经济形势研究分析报告;承担经济新增长点的培育和监控工作;协调缓解企业生产流动资金矛盾;承担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重点物资运输的组织、协调与调度;管理市级药品储备,组织实施发生重大灾情、疫情等特殊情况下的药械调度;参与生产性服务业有关工作,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参与拟订生产性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扶持等相关工作;负责"百强"企业银企对接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反恐、安全生产工作。
(四)投资管理科
拟定贯彻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和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意见;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政策措施;承担车辆生产准入管理和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工作;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定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及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对有关项目进行审核、报批、备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承担企业投资项目购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审核确认工作;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对拟上市企业的融资项目进行审查,监督募集资金的投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的推进协调;联系和指导有关投资类中介机构。
(五)科技与质量科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认定、审核、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参与认定、核准企业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指导行业共性技术创新机构建设;编制和实施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国产化、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等项目计划;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组织市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和项目验收,参与认定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组织企业技术进步奖评审;参与推进产学研结合和国内外产业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六)企业改革与管理科(挂"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宏观指导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指导企业加强管理,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按规定承担拟上市企业审核有关工作,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工作;承担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工作;加强对落户本地的"央企"、"省企"的服务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原市属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指导城区企业"退城入园"和乡镇企业"退镇入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职业病防治及卫生创建等相关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经济合作科
指导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双争"(向上争项目、争资金)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及大宗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动态监测。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生产企业出口的有关政策措施和拟订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产品目录,并参与有关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及工业、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指导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利用外资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工作,指导企业与跨国零售集团加强合作;组织编制发布全市工业与信息化合作指南;指导发展总部经济;组织引导企业开拓市场,拟订相关激励措施,指导企业建立市场营销体系;负责企业会展工作。按规定负责系统有关团组及人员出国(境)的相关工作。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协调工作;拟定并组织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以及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审核、核准节能减排和工业、通信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厂)产品认定工作;推动落实工业、通信业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节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有关循环经济宣传;参与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整治有关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节约能源方面的具体工作。
(九)电力煤炭管理科 (挂"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拟订电力地方性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监测电力能源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担电力统计工作;推进热电联产的改造应用,按权限承担热电联产企业认定、管理及年度核检工作;平衡全市电力电量,参与协调全市供电营业区划分和管理,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煤电油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和紧急调度工作;协调成品油应急储备管理;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指导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热、电价格的制定和管理;负责电力保护工作;承担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实施煤炭行业管理,监测分析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维护煤炭经营秩序,负责煤炭经营企业资格监督管理;参与煤炭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统计、市场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行业规划管理科(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牌子)
组织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行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并推进实施;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有关经济、技术政策;承担原材料、装备和消费品的行业管理职能;研究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布产业信息,指导做好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宣传贯彻工作;依法承担有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承担小化工整治有关工作和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依法承担开办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中相关行业的专项整治实施工作;参与盐业和政府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政府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与省、无锡市国防科工办相关工作对接。负责烟草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十一)信息产业管理科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产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电子发展基金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跟踪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承担对电子信息产品的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推动软件应用,参与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国家和省有关专项中软件类项目;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营分析工作,指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认证管理;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推进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推广。
(十二)中小企业科
负责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中小企业法规、方针、政策;拟订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制度创新;组织中小企业发展与改革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预算、管理与监督工作;研究提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关闭和日常监管;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承担中小企业经济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与发布工作,监测中小企业发展态势。指导中小企业调整产业、产品和布局结构;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负责中小企业银企对接工作。
(十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各项经费预算的综合平衡;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指导委直属单位的财务制度制定和实施以及财务业务监管工作;负责委直属单位的资产监管,办理国有资产的购置、变更、移交、处置报批工作,监督指导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工作。参与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四)组织人事科(挂"老干部工作科"牌子)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有关经济系列、综合工程系列等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认定工作;承担机关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工作;承办本局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研究拟订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企业经营者培训工作;指导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推进企业建立自主培训机制;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方面的有关管理工作,推进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化进程;规范和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负责企业引进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制订经信系统党的建设计划,指导下属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搞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下属党组织的建立和改选工作;负责发展对象的培训、考察、转正工作;组织本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政治学习和廉政教育;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领导和指导本部门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本委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加强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老干部参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报告会和市委工作情况通报;及时了解和掌握离退休老干部的意见和要求;负责重大节日和经常性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指导委退管会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