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 |
| 发布人:王健 编辑:王健 2014-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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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 1、有关文件:《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苏中小改革〔2010〕323号) 2、评定部门: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3、主要评定条件: (1)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强的中小企业服务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两年及以上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良好业绩。 4、评定程序:(1)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的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提出星级审核意见,将复审等级为三星级以上的服务平台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省一、二星级服务平台报无锡市经信委。 (3)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三星级以上服务平台候选名单,经网上公示后,公布星级名单。省一、二星级服务平台由无锡市经信委评定和公布。 5、市经信委对口科室: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862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