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 发布人:王健 编辑:王健 2016-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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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1、有关文件:《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3号令),《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582号) 2、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 3、主要申报条件:最近一次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且未获得过该专项支持。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各主要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支持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生态环保、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资源节约等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优势骨干企业建设较为系统的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研发条件。 4、扶持金额:500万元左右 5、申报程序:企业通过市经信委向省经信委提交申请材料,由省经信委初审后,会同省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 6、市经信委对口科室:科技与质量科,联系电话:86861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