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物联网发展扶持政策 |
| 发布人:王健 编辑:王健 201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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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物联网发展扶持政策 1、有关文件:《关于印发<无锡市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经信发〔2013〕29号、锡财工贸〔2013〕42号) 2、主管部门: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无锡市财政局 3、主要申报条件: (1)申请扶持资金的单位应为在无锡行政辖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或行政管理职能且财务核算体系健全的独立法人或中央企业、国家“211”高校的二级法人。 (2)申请扶持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原则上在申请年度内实施完成;有投资额度要求的申报项目实行单独设账核算。 (3)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项目进度超过70%、实际投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物联网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本地采购率不低于50%。 (4)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项目进度超过50%,且研发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 (5)物联网产业化项目,项目进度超过70%、实际投入超过300万元,且技术设备投入(包括设备和软件购置、试制、改造,融资租赁费用和知识产权购买使用费)占比超过70%。 (6)物联网重点企业培育奖励项目,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两年增幅超过50%。 (7)物联网新引进重点企业资助项目,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且当年和次年在示范区内的实际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 4、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网络申报入口申报→江阴市经信委会同江阴市财政局审核→无锡市经信委会同无锡市财政局审核。 5、市经信委对口科室:信息产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6861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