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
| 发布人:胡诚彬 编辑:胡诚彬 201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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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文件:《2013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指南》(附件1),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附件2)。 2、主管部门:省经信委 3、主要申报条件(2013年申报条件): (1)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企业2012年入库税收不低于900万元(“四新”技改项目、新兴产业或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可适当放宽); (2)申请补助或贴息的项目须列入年度省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百项千亿”重点工程)或“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苏南地区企业项目的技术和设备投资额或贷款额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购置技术设备的发票或项目发生的固定资产贷款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3)申请奖励的技改项目为省认定的2012年度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或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效益跟踪计划”且跟踪满三年、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 (4)申请以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改造提升现有产业为主要内容的“四新”技改项目,其中设备投资须含有省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目录中的技术设备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5)申请重大项目补助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已经发生的技术和设备投资额或贷款额须在1亿元以上。 (6)项目须经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项目环保、能评、土地等相关手续完备。 4、支持方式:分为补助(含贴息)、奖励两种方式,根据项目技术装备投资额分等级确定安排资金额度。 5、市经信委对口科室:投资管理科,联系电话:86861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