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 发布人:王健 编辑:王健 201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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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1、有关文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 2、认定机构:国家工信部 3、主要认定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2)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3)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4)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5)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4、申报程序:企业通过市经信委向省经信委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由省经信委联合省财政厅上报工信部。 5、市经信委对口科室:科技与质量科,联系电话:86861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