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认定高级经济师政策 |
| 发布人:王健 编辑:王健 201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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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认定高级经济师政策 1、有关文件:《关于在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 (试行)苏职称〔2008〕19号 2、主管部门:省经信委 3、主要申报条件:(一)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含总经济师)并实际在职在岗满7年。(二)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三)所在企业销售收入或缴税符合条件。(四)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五)任职期间具备相应条件。 4、申报程序:市经信委→无锡经信委→省经信委 5、认定费用:费用1000元 6、市经信委对口科室: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6861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