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发布人:王健 编辑:王健      2014-01-23

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1、主管部门:省经信委信用办

2、申报条件:(一)大专以上学历证明;

(二)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从事信用管理及相近专业技术工作证明材料(个人报名此项不需要提交)。

3申报程序:市经信委信用办→无锡经信委信用办→省经信委信用办

4、认证费用:3300

5对接部门:市经信委信用办   联系电话:86862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