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1、主管部门:省经信委信用办
2、申报条件:(一)大专以上学历证明;
(二)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从事信用管理及相近专业技术工作证明材料(个人报名此项不需要提交)。
3、申报程序:市经信委信用办→无锡经信委信用办→省经信委信用办
4、认证费用:3300元
5、对接部门:市经信委信用办 联系电话:86862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