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发布人:王健 编辑:王健      2014-01-22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1、有关文件:《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苏经信科技〔20101081)

2、认定机构: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南京海关

3、主要申报条件:

1)在全省同行业或者同领域中具备明显优势和重要地位。

2)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规定标准,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业不低于2亿元;企业实际缴纳税收不低于800万元。

3)企业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企业技术开发仪器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4)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50人。

5)已被认定为省辖市(或行业)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1年以上。

4、申报程序:企业向镇江市经信委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市经信委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初审后上报省经信委。

5、政策优惠:优先安排有关专项资金

6、市经信委对口科室:科技与质量科,联系电话:8686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