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用户满意服务”奖 |
| 发布人:王健 编辑:王健 201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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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用户满意服务”奖 1、有关文件:《江苏省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活动办法》 2、评定机构: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省委、妇联 3、申报条件:申报江苏省“用户满意服务”单位条件: (一)在江苏注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业务3年以上; (二)属于特殊管理产业领域的,应具有产业准入资质; (三)以用户满意为企业最高追求,深入开展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活动,有明确的服务目标并明示服务承诺,认真分解落实、组织实施并量化考核; (四)服务部门和服务网络健全,主要市场网点覆盖率超过70%,服务资源有充分保障; (五)服务制度、服务流程和服务业务规范完善,管理体系覆盖服务业务各个环节,通过认证并有效运行; (六)执行国家有关质量责任条例、“三包”和召回规定,贯彻国家和行业售后服务或其他服务标准,诚信经营; (七)开展第三方用户满意度测评,用户满意度综合指数和服务满意度指数均达到80分以上; (八)贯彻国家投诉处理指南标准,客户有效投诉率低于1%,没有因为产品质量问题的重大投诉,投诉处理满意率超过98%; (九)主要经济指标、技术和质量水平在省内同行业领先; (十)原则上应获得过市级相关荣誉称号; (十一)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申报江苏省“用户满意服务”班组和明星条件: (一)以用户满意为追求,不断学习业务,改进服务,开展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活动; (二)得到用户好评,服务及时率超过95%,客户满意评价率超过95%; (三)客户抱怨率低于3%,客户投诉率低于1%,投诉处理满意率超过98%; (四)解决重大服务难题,做出突出贡献; (五)在单位劳动竞赛和绩效考评中名列前茅; (六)获得过市级相关荣誉称号。 申报江苏省“用户满意服务”卓越领导者条件: (一)担任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单位的质量与服务工作2年以上; (二)任期内获得过江苏省“用户满意服务”单位荣誉; (三)以用户满意为追求,组织开展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活动,做出突出贡献; (四)在管理领域卓有建树,为企业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创建做出较大贡献; (五)单位内部员工满意率高; (六)获得过市级相关荣誉称号。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申报奖励类别填报相应申报表,并附创建活动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初审后上报省经信委,申报时间原则上为当年9月底,具体按当年申报通知执行。 5、市经信委对口科室:科技与质量科,联系电话:86861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