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健 编辑:胡诚彬      2015-08-14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绩[2015]6号)和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财审[2015]507号)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度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地方项目主管部门按苏经信财审[2015]507号文件及本通知精神,组织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评价自评价工作,按时收集、审核、各项目单位自评价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本地区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并连同项目单位自评价报告一并报我委。

二、请各项目单位按照省统一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客观、真实地填报相关资料,及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其中,省级项目单位请按相关要求,直接向我委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三、对于连续3年获得我委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除按统一要求对2014年度开展绩效评价外,还应另行就前两年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价。

四、对于各地、各单位的自评价结果,我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抽查核实。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相关资料下载地址:请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装备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六、报送时间:2015828日前,报送方式: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电子版发至:JSJXWZBC@163.COM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装备工业处  谭清锰,025-83398238;财务审计处  宋佳丽,025-83398318

 

 

 

20158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