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告知单
发布时间:
2017-08-28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告知单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主席令第77号)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6年44号)
3、《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 1号)
二、办事程序
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现场办理
三、申报材料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者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由中介机构编制的,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节能报告予以书面确认,纸质和电子文档各1份);
2、承担节能评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1份);
3、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218.94.123.37) 项目申报后取得的项目登记信息单(含项目代码);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仅限委托他人办理的)。
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仅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四、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
86415079、86415081
七、投诉电话
86415000、86861098
八、办理地址
长江路2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经信窗口
九、网上申报网址
http://218.90.166.129/ZWDT/Pages/ApplyOnline/Relogi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