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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告知单
发布时间: 2017-08-28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告知单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主席令第77号)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644号)

3、《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 1号)

二、办事程序

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现场办理

三、申报材料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者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由中介机构编制的,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节能报告予以书面确认,纸质和电子文档各1份);

2、承担节能评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1份);

3、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218.94.123.37) 项目申报后取得的项目登记信息单(含项目代码);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仅限委托他人办理的)。

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仅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四、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

8641507986415081

七、投诉电话

8641500086861098

八、办理地址

长江路2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经信窗口

九、网上申报网址

http://218.90.166.129/ZWDT/Pages/ApplyOnline/Relogi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