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
| 发布人:王健 编辑:王健 2017-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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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经信投资〔2017〕9号
关于申报2017年度无锡市 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服中心,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 根据无锡市经信委《关于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指南发布及项目组织申报的通知》(锡经信综合〔2017〕1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无锡市委、市政府对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鼓励支持企业基础能力提升、关键装备升级换代、生产设施及工艺条件改造等领域,重点支持企业围绕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等环节进行智能化改造和智能车间(工厂)建设。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江阴市登记注册的企业。 2、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须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申报日期前五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同意配合市经信委、财政局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是我市存量企业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工业技改项目和新建项目(包括存量企业新注册公司的投资项目),符合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扶持领域和对象,并列入无锡市工业投资项目计划或“千企技改”计划。 2、申报单位的单个项目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含),其中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和设备投资额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存量企业新注册公司建设的项目设备占比可适当降低)。 3、单个项目按项目建设周期,最多可以连续3年进行申报。首次申报时,2016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已完成的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连续第二年申报时,连续两年内累加已完成的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得少于技术和设备总投资的50%;本年度可竣工的项目,新增技术和设备投资额可不作要求。 4、申报智能化改造项目,必须是当年可竣工,且智能化技术设备投资占技术和设备总投资的比重达到50%以上,同时项目购置的智能化设备应符合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重点鼓励应用智能化设备目录。与智能化设备配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等智能化技术也可享受智能化改造专项政策。 (三)申报要求 1、请各板块在8月21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反馈至投资科,并提供相关批文材料复印件。 2、经江阴市经信委初审通过的企业,通过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申报入口http://cyzxzj.wuxi.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网络预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但须增加2016年单位财务数据),报送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申报材料,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通过无锡市经信委、财政局网络受理和核实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规格打印申请书PDF和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按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3份报送至江阴经信委投资科。 3、首次申报时,填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和数据务必真实、完整,其中项目总投资、技术和设备投资、智能化技术和装备投资、项目绩效等重要数据是后续绩效跟踪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连续第二年申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和数据不得与首次申报时的数据相冲突。已购置技术和装备投资额指的是申报当期有效技术和装备投入,每期务必准确填报。 4、具体支持的领域和对象、重点鼓励应用智能化设备目录、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四)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 2、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经信委政务网:http://etc.wuxi.gov.cn或无锡中小企业服务网:http://www.wxsme.org查询和下载;填报系统登录网址:http://xypj.wuxi.gov.cn。 (五)申报受理时间 本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24 : 00,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4日17 : 00。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公平和操作过程的规范。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江阴市经信委投资管理科 吕 英 电话:86861053; 无锡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 顾 颖 电话:8182173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400-770-4550。
附件:1、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2、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责任承诺书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7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1: 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 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1、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申请书(在网上申报完毕后,从系统导出的带项目编号水印的项目申请书)。 2、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4、企业申报资料数据真实性、合规性以及具备能力保障和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承诺书。 5、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4)上两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5)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6)项目备案(核准)通知书; (7)技术设备投入的发票及发票清单(税务部门的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8)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材料。 二、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企业基本情况概述,含主要产品名称、年产能、实际年产量及市场占有率等;项目详细情况,含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期限等基本信息,项目是否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及相应条款,对项目建设使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产品方案、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的详细陈述和论证,项目至申报日期建设进度情况的描述,项目能耗、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预期达到的主要经济和技术指标,项目实施的作用和意义等。 申报智能化改造项目,申请报告除了包含上述要素外,还要将项目购置的智能化技术设备按《2017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重点鼓励应用智能化设备目录》进行分类(形成分类智能化设备清单),突出智能化技术设备在项目中的使用情况,详细陈述智能化设备的智能性和先进性,以及围绕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等核心环节,在提高智能制造水平、实现联网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实现绿色制造等方面的效果分析。
附件2: 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责任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五年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失信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本单位具备足够的财务、管理等能力保障申报项目建设完成。 3、保证全部申报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申报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无误,首次申报项目未获得过相关财政资金支持,连续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其它相关财政资金支持。 4、如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将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及时报送项目跟踪表和企业效益等相关资料。 5、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财政、审计或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竣工验收。 切实履行相关承诺责任,如有违规或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