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无锡市智能车间的通知 |
| 发布人:王健 编辑:王健 2017-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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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经信投资〔2017〕16号
关于申报2017年无锡市智能车间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服中心,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智能制造三年(2017—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智能化改造力度,提升无锡制造业整体竞争力,努力打造“智造强市”。现组织开展2017年无锡市级智能车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企业认真对照无锡市级智能车间申报条件(见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编写《无锡市智能车间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无锡市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4),另附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车间建设成效的视频资料(清晰度不低于1080P,时长5分钟左右,并配以说明性旁白)或电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5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相关材料电子版可至江阴市经信委网站公告栏下载。 二、请各经服中心、经发局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组织发动企业申报,对申报企业认真进行必要的指导,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三、无锡市经信委在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遴选出一批智能制造基础好、行业带动作用强的车间作为市智能车间予以授牌,并宣传推广智能车间建设的经验和成效。相关企业应积极配合推广经验,带动行业内企业加快智能车间建设。 四、请申报主体于11月1日(星期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江阴市经信委投资管理科,相应电子文档材料请发送至邮箱86861053@163.com。 五、联系人:刘兵、吕英,联系电话:86861053
附件:1.无锡市智能车间申报条件 2.无锡市智能车间申报书 3.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4.无锡市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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