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江阴市安委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专项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29
澄经信安全〔2018〕13号
关于转发江阴市安委办《关于
立即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专项
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电力生产企业: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专项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澄安办〔2018〕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立即对除尘设备、室内煤场、氨站等部位开展重点隐患排查。在受限空间检修作业时,加强对粉尘和相关气体浓度的监测,定期对CO、氨气固定式报警仪进行检测。确保“安全生产月”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关于立即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专项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澄安办〔2018〕43号)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