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经信安全〔2018〕20号
关于印发《经信委开展夏季百日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江阴市委常委会第54次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通知》(澄政办通〔2018〕121号)要求,请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针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信委决定在全市电力生产企业开展“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现将活动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确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正在开展的全市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推动全市电力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凝心聚力、对标找差、勇于担责、务实奋进,以更加扎实的举措,全面落实夏季高温汛期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三、活动组织机构
经信委将在市政府安委会领导下,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经济运行科负责制订活动方案,指导、协调活动开展具体工作,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
四、活动内容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认真总结分析历年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专门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认真自查自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经信委将对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在行业内通报批评,警示其他企业引以为戒、改进提高、堵塞安全漏洞,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转发无锡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无锡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澄安〔2016〕17号)要求,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不断深入,全面摸清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管控、认真整改,彻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对因整改隐患不得力、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发动全体员工自觉投身到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中,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技能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进一步强化“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员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关注恶劣天气预警预报,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上传下达、及时迅速、准确无误,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科学、有效处置。扎实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五)加强重点场所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重点行场所和部位等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1.危险化学品。加强对氨站、油罐等使用、储存危化品场所高温汛期安全检查。集中检查维修作业、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环节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防晒、降温、防雷、防汛等措施。
2.建筑施工。有项目改造、建筑施工项目的单位,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澄安办〔2018〕55号)和《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澄安〔2018〕15号)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全力防范建筑工地生产事故。做好防暑降温、消防管理、防台风暴雨、防高处坠落、防吊装作业事故、防深基坑积水、防边坡坍塌、防临时设施倒塌等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
3.消防安全。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持续开展电气火灾、高层楼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火灾逃生救生能力。
4.特种设备。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定期检测,特种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继续深入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整治。
(六)落实夏季易发事故的防范措施
夏季高温高湿,往往是各类事故高发易发时期。各单位针对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重点场所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必须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监护人员;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严禁发生事故后盲目施救。
2.防检修作业事故。检修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检修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修作业时,应至少有两名工作人员参与;检修前,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检修设备前必须进行放空处理;在防爆区域进行检修时,注意防火防爆,安全使用防爆工具;严格落实外包业务单位安全责任,发包单位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依法对外包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坚决杜绝“以包代管”。
3.防粉尘爆炸事故。重点监控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环节;湿式打扫车间地面和设备,防治粉尘飞扬;保证系统的密闭性,必要时对密闭容器或管道中的可燃性粉尘充入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抑制粉尘的爆炸。
4.防液氨泄漏事故。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修,杜绝带病运行。强化液氨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将液氨安全管理知识作为企业日常和“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氨站操作人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5.防煤气中毒事故。使用高炉煤气尾气发电的单位要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和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员工煤气安全知识的针对性培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突出煤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煤气危险区域必须配足固定报警装置,煤气输入管道必须安装可靠的切断装置;严格煤气检维修作业管理,危险作业必须落实审批许可,严格遵守停、送气规定,确保各种介质阀门安全可靠,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场所有害气体和氧气含量进行检测,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防触电事故。电气作业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穿戴工作服,配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高空作业扎好安全带。关键部位要做到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定期对线路及电路进行检修,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按规定对相应设备做好跨界片连接及接地装置;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接临时电线。如生产急需临时电源,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由电工接线,并按规定架高和绝缘;电气人员做好日常巡检和交接班,雷雨天气要加强巡检,每班要对现场临时电源线检查一次;固定电源线路加强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非电气人员严禁私自触摸、拆卸和检修电气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7.防火灾爆炸事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好用;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同时做好动火现场监护工作,实施全过程不间断监控;加强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的防火防爆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对危险部位的监控,科学、准确地记录运行参数和指标,及时分析运行情况和解决异常情况;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装置的管理,确保安全有效;要加强食堂用电、用气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和检查。
8.防高处坠落事故。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尽量避免雨天露天作业,必须在雨天露天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检查装置平台,各类高架平台护栏要齐全、可靠,各间隙和漏洞要补全;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室外高空作业。
9.防坍(倒)塌事故。雨季前要认真检查各种设施,对危险设施必须及时做出处理,人员和设备撤离,防止事故发生;做好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使用新设备、采用新技术,要仔细研究是否达到安全可靠;在作业过程中,按照安全程序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10.防雷击事故。建筑物、升压站、罐区、易燃易爆区域应按现定安装避雷装置,全部进行防雷检测,达到合格标准;雷雨天气不得进行建筑物、罐体上部和高处作业;认真检查危险介质工业管道接地、法兰跨接片、静电接地报警器等防静电装置,防止静电危害;提前做好防雷静电接地检测工作,作业前严格检查静电接地是否连接正常。
11.防中暑事故。室外作业尽量避开高温时段,确实需要作业的要准备好降温品,并限制作业时间;生产现场配备防暑药物;加强职工食堂的饮食卫生,防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2.防交通事故。加强对员工曰常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防护意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活动组织机构,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要求、内容和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黑板报、宣传栏等文化阵地,对夏季高温、雷雨、汛期安全常识和开展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意义、内容、进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促进落实。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活动期间,经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专项行动部署发动和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部署落实、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上报等情况。结合本次活动,我委将在近期组织开展全市电力生产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四)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在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中,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及时上报好经验、好做法,我委将在行业内宣传推广。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请于7月25日前,活动总结材料请于10月10日前报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联系人:刘金伟,电话:86861047,传真:86861044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