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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4
 
 
 

澄经信安全〔201817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把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对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严防因雷电、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619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619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