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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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王健 编辑:王健 2018-0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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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经信发〔2018〕23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 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局,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经信委、财政局《关于发布2018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锡经信综合〔2018〕1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申报2018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A类)。 (二)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B类)。 二、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江阴市(含靖江园区)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须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三)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申报日期前五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同意配合市经信委、财政局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一)项目总投资3亿元以上(含),符合“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二)符合申报项目所属子项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三)已享受过无锡市同类财政扶持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认真编制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并按要求顺序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申报项目需报送2份纸质版材料(无须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电子材料,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公平和操作过程的规范。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1.2018年度无锡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指南(A类) 2.2018年度无锡市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指南(B类)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阴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7日
附件1
2018年度无锡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指南 (A类)
以企业为依托,以产业转型升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围绕升级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提升工业基础能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等主要方面,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 一、扶持依据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锡委发〔2017〕39号)第1条, 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对列入市重点工业投资计划和“千企技改”计划,总投资在3亿元(或等值美元)及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技术和设备实际投资额的5%予以奖励。奖励方式可根据项目的建设周期最长连续三年分期进行,每年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扶持领域 1.支持优势传统产业升级项目:包括机械、冶金、电子、纺织、石化等传统优势产业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工艺水平和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升级向高端化发展,支持企业扩大优势产能,增强经济再生动力等相关项目。 2.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包括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和新医药(含医疗器械)、微电子、新材料与新型显示产业、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制造领域新兴产业中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创新驱动优、对我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转型升级支撑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 3.支持工业强基能力提升项目:围绕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发展水平实施技术改造,提高关键基础材料和零部件的保障能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带动性强且能形成新经济增长点的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在现有产业基础上实施改造提升,提高产业发展层次,有效替代进口的相关项目。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内容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同时积极配合市经信委、财政局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竣工验收。 2.申报项目是我市存量企业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工业技改项目和新建项目(包括存量企业新注册公司的投资项目),符合技术改造引导资金年度申报指南相关要求,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并列入无锡市工业投资项目计划或“千企技改”计划。 3.申报单位的单个项目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含)。 4.单个项目按项目建设周期,最多可以连续3年进行申报。第一年(首次)申报时,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已完成的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得少于该项目技术和设备总投资的30%。第二年(再次)申报时,从项目实施至2018年7月31日累计已完成的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得少于该项目技术和设备总投资的50%;第三年申报时,从项目实施至2018年7月31日已完成的总投资、技术和设备投资基本完成该项目核准(备案)总投资、技术和设备投资的投资进度。 四、申报材料 1.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模板请在“江阴市经信委”网站公告栏的申报通知附件中下载)。 2.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概述,含主要产品名称、年产能、实际年产量及市场占有率等; (2)项目详细情况,含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期限等基本信息,项目是否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及相应条款,对项目建设使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产品方案、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的详细陈述和论证; (3)项目至申报日期建设进度情况的描述,含项目能耗、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预期达到的主要经济和技术指标,项目实施的作用和意义等。 3.企业申报资料数据真实性、合规性以及具备能力保障和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承诺书。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4)上两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5)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6)项目备案(核准)通知书; (7)技术设备投入的发票及发票清单(税务部门的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8)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材料。 五、联系方式 江阴市经信委投资管理科 吕英 电话:86861053。
附件2
2018年度无锡市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指南 (B类)
为鼓励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特制定2018年度无锡市智能化改造项目指南。 一、扶持依据 《关于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锡委发〔2017〕39号)第1条,支持企业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围绕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等环节进行智能化改造。对总投资在 3亿元以上,其中智能化技术设备占比达到50%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智能化技术设备投资的8%予以奖励,对其中采购本地生产的智能技术装备部分,按照不超过投资的15%予以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二、扶持领域和对象 支持企业围绕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等环节,应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化设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的项目,改造提升现有产业,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加快推进智能车间建设,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型生产方式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完备,是我市存量企业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工业技改项目和新建项目(包括存量企业新注册公司的投资项目)。 2.申报单位的单个项目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含)。 3.项目为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至申报截止日前实施的已竣工项目。项目智能化技术设备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达到50%以上,同时项目购置的智能化设备应符合《2018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重点鼓励应用智能化设备目录》(见附表)。与智能化设备配套使用的软件系统(包括随设备附带的软件系统),以及项目建设所需的软件系统等智能化技术也可享受智能化改造专项政策。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申请书模板请在“江阴市经信委”网站公告栏的申报通知附件中下载)。 2.无锡市智能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要求见后)。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4)上两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5)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6)项目备案(核准)通知书; (7)技术设备投入的发票及发票清单(税务部门的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8)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材料。 五、联系方式 江阴市经信委智能制造推进科 孟恒清,电话:86861098。 注:《无锡市智能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结构如下:1.企业基本情况概述。含主要产品名称、年产能、实际年产量及市场占有率等。2.项目详细情况。包括:(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期限等基本信息;(2)对项目建设使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产品方案、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的详细陈述和论证;(3)项目竣工情况的描述;(4)项目预期或已经达到的主要经济和技术指标;(5)项目实施的作用和意义(节能减排、综合效益等方面)。3.项目购置的智能化技术设备按《2018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重点鼓励应用智能化设备目录》进行分类(形成分类智能化设备清单、软件清单,列出技术设备金额和投资总额),陈述智能化技术设备的智能性和先进性,突出智能化技术设备在项目中的使用情况和主要用途。 附表 2018年度江阴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 重点鼓励应用智能化设备目录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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