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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凝聚无锡高质量发展强大力量
发布时间: 2018-08-08
 
 
 

    在《无锡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无锡市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无锡市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公开发布之际,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三项机制”实施办法的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市委出台“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主要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和考虑?

  答:出台“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中央有要求、省委有部署,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无锡高质量发展、激励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现实需要。

  十九大明确提出,要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并写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调动干部积极性问题,反复强调“三个区分开来”。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作出重要指示,中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要求。在刚刚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省委结合江苏实际,制定了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形成担当作为的良好风尚。

  近年来,无锡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引导,坚持因岗择人、依事选人,改进年度考核,实施容错纠错,落实关心关爱,积极推动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攻坚克难、锐意创新,全市整个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环境持续向好。从近期开展的干部队伍现状调研以及2017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情况来看,无锡干部队伍的精神状态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求实、不务实的情况。这其中既有干部自身的原因,也有制度机制方面的原因。需要我们通过精准高效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市委出台的“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完整体现了中央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实施办法中,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和对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指示精神,体现了中央鼓励激励意见的主要精神,体现了省委“三项机制”的主要内容,全面贯彻了上级要求。

  二是充分结合了无锡实际。市委“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在全面贯彻上级精神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作了进一步细化、深化和具体化。比如在鼓励激励上,突出了对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干部的关爱;在容错纠错上,对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和容错备案的工作要求进行了充实细化;在能上能下上,对兜底情形进行了补充完善。

  三是突出正向激励主基调。“三项机制”本质上是一项重在正向激励的干部管理机制,既有严管也有厚爱,但更多的是突出正向激励主基调。不论是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还是能上能下,都是为了激励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改变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旗帜鲜明地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让能干实干者扬眉吐气,敢闯敢干者不挫锐气,得过且过者羞愧服气,推动广大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开创新局。

  问:《无锡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提出了哪些创新性亮点举措?

  答:《无锡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主体内容既体现了对中央意见和省委办法有针对性地细化,也结合无锡实际情况提出了创新举措。

  在“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上,融合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及创先争优活动等载体。在“鲜明树立用人导向”上,突出了“有为才有位”,明确对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埋头苦干、成绩显著,或者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可以按规定破格提拔使用的情形。在“干部考核评价激励”上,全面推行年度综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选树先进、选拔重用、激励奖励结合起来。在“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上,提出了“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特别是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以及被恶意炒作和诽谤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在“培养干部本领能力”上,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产业强市、生态文明、化解金融风险等重点内容,对干部进行精准有效的专业化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和交流轮岗,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在“关心关爱干部”上,提出了“对实绩突出、受到褒奖的市级机关干部,在提任处级非领导职务时予以优先考虑、适当倾斜”。同时,突出对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干部的关爱,对长期在乡镇(街道)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援外干部和艰苦岗位干部、异地交流任职干部,给予相应的关心和倾斜。

  当然,鼓励激励方面有些措施,还只是比较原则的,这给基层探索实践留了空间,需要在实施过程中制定细化配套的操作口径。

  问:修订后的容错纠错机制,有什么新的特点?

  答:这次对容错纠错机制的修订,进一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既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又立足无锡实际,结合生动实践,对容错纠错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和容错备案的工作要求进行了充实细化,力求使流程更规范、程序更科学、操作更顺畅。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实施风险备案。允许部门单位对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承担重大改革任务的事项,特别是具有突破性、探索性、前瞻性的重大改革创新项目进行风险备案,对备案单位来信来访可暂缓调查,尽量减少负面影响,给担当作为者吃“定心丸”,鼓励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二是建立暂缓机制。本着严谨慎重、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是否符合容错纠错条件一时难以认定的,可以暂缓作出认定。暂缓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满前给予结论性意见,最大限度关爱保护干部。三是明确实施主体。明确由市(县)区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容错申请,进行核实认定,开展容错备案,避免政出多门、相互矛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问:《无锡市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无锡市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主要是解决不适应、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问题,建立健全正常的干部退出机制。按照省委文件,从政治表现、年度综合考核和年度考核、担当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四个方面,明确了需进行组织调整的22种情形,其中,也结合无锡实际,提出了“因领导能力、专业素养等因素不胜任岗位要求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同时,强化对被调整干部的后续管理,不搞“一下了之”,对“下”的干部,要求所在地区、部门党组织书记定期进行谈心谈话、组织人事部门加强教育引导;也明确在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可以按规定重新任用或者提拔任职。

  问:如何保障“三项机制”实施办法落地见效?

  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充分发挥“三项机制”激励效应,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为推进“三项机制”实施办法落到实处,我们将从四方面着手,扎扎实实推进“三项机制”在我市落地见效。一是明确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把推进落实“三项机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抓紧抓实,自觉承担起贯彻落实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跟踪问效,把“三项机制”推进情况作为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二是完善配套措施。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进一步分析研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操作办法,拿出细化量化的指标、具体可行的举措。同时,根据省委统一要求,在全市开展年度综合考核,确保考核指标覆盖到位、责任主体覆盖到位。考核是鼓励激励的依据,我们将健全年度综合考核运行机制,统筹协调、相互衔接,增强工作合力,更好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营造良好氛围。要求各级党组织深入组织“三项机制”专题学习,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知晓面和认同度。鼓励基层探索创新,支持大胆实践,尽快积累和推出一批典型案例,同时注意和发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先进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担当作为、崇尚苦干实干的良好风尚。四是发挥带头作用。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职,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坚决维护“三项机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公道正派、认真较真,旗帜鲜明保护和支持改革创新者,切实做到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