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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经信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2
 
 
 

澄经信发〔201831

 

关于调整市经信委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完善我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现对我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作如下调整,希各成员、责任科室及有关单位严格遵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年度管理目标任务,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不断提升我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利锋

副组长:  江、陆正宇、刘建军、俞卫东、胡光远

  员:庞远超(经济运行科)

吴勇翔(电力能源管理科、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

  佳(办公室)

  蕾(政策法规科)

  兵(投资管理科)

张学强(科技与质量科)

陆红叶(企业管理创新科)

吴海波(经济合作科)

  杰(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俊(行业规划管理科)

谢劲涛(装备产业科)

  泉(智能制造推进科)

陆苏静(信息产业管理科)

肖赤星(信息化推进科)

施柏林(中小企业科)

  珏(财务审计科)

  明(组织人事科)

秦光华(大数据中心)

许静芬(信用办)

  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伟(节能监察中心)

孔秋兰(老干部服务中心)

  青(行业管理中心)

苏宇文(电力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科,庞远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单位的最高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领导责任,协助主要领导研究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全委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分解落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其他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和科室的安全管理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坚持“分层管理、分线负责”的管理路线。

2.建立健全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安全生产职能科室与职权,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网络畅通和信息及时传递到位。 

3.组织健全和督促执行本单位及监管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4.根据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工作计划,组织部署本行业领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并抓好督促和落实。监督行业内

相关单位开展较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5.严格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年度安全检查。按照市政府及其市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提交市政府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并做好跟踪督导。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状况,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6.实行安全生产检查闭环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组织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和监管体系建设,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告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7.总结、考核、评比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业务科室、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经济运行科。负责承担市经信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协助委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全委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联系市安委办,组织落实市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季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指导、督促相关科室实施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口做好安全生产台账资料。负责市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专委会涉及我委相关工作。

2.电力能源科(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电力管理办公室)。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负责全市电力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组织部署电力生产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并推进电力生产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负责承担市电力生产安全专委会办公室具体职责。

3.办公室。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日常管理内容。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单位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每年不少于4次。负责单位警示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负责委机关办公室防火、防盗和车辆安全管理。

4.政策法规科。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队伍和能力建设,保证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等相关持证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5.投资管理科。严格项目产业准入,支持工业和重点行业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6.行业规划管理科。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行业安全准入管理。负责石油化工安全生产专委会涉及我委相关工作。督促各板块加强淘汰落后产能。负责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推进实施相关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7.信息化推进科。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8.大数据中心。负责指导全市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数据中心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

9财务审计科。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明确具体管理办法。

10组织人事科。负责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落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1.信用办。负责健全诚信体系建设,配合市安委办做好联合惩戒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工作。负责信用办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

12老干部服务中心。负责老干部活动中心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

其余各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各自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1016

 

 

 

 

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101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