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阴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澄科人领〔2015〕5号)的要求,根据“一区一战略性新兴产业、一镇一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创新布局,将在我市组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今年江阴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的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符合《江阴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在江阴境内的独立或相对独立的产业技术研发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请机构必须具备江苏省级以上(含省级)研发机构资质。可以是独立的法人研发机构,也可以是企业自身具备公共服务平台性质的非独立研发机构或民办非营利研发机构。可以由单个企业研发机构独立申报,也可以相同专业领域多个研发机构联合申报。 (一)领域定位清晰。主要开展新兴产业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产业化和公共服务,支撑江阴产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具有明确的产业发展技术研发方向,符合全市产业创新领域布局。 (二)行业地位较高。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行业地位处于国内前列,专有技术和标志性成果填补国内空白。 (三)专业团队稳定。具备稳定的专职研发人员和充足的研究生等流动人员,至少要有1—2名符合“千人计划”或省“双创计划”条件的人才领衔,有一定数量的兼职岗位,团队结构合理、专业配套,总规模不少于80人,其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0人。 (四)研发基础扎实。研发场所相对独立,不少于1000平方米;研发设施完备,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满足研究开发和转化服务的业务需要。研究院至少要与一所国际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并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项,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五)服务能力较强。为企业提供合同科研(含技术转移)、公共服务等能力较强,有为企业提供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的优秀业绩。 (六)保障机制合理。有明确的服务对接区域,形成创新链的互补配套。独立法人申请机构的专职人员占较大比例,建立合理的内部激励机制和研发服务体系。非独立法人申请机构的依托单位充分保障申请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和充分自主权。 三、申报材料:《江阴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及其附件;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程序:完成纸质版申报材料及其附件,相关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2、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5日 3、联系方式:江阴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联 系 人:李海春 电 话:86861568 附件:《江阴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申请书》
江阴市科技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
| 【打印】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