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5-24
 
关于组织2018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的通知

各镇(街道)科技办,高新区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与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条函〔2018104号)和《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现将我市2018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已验收的新材料领域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依据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江苏省科技计划与项目评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等管理规定。

三、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认真撰写绩效评估材料,如实反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状况,按要求提供与绩效评估有关的全部资料与信息。

若承担单位发生重大事项变更(如名称变更、停产、破产等),请承担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由镇(街道)、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或写情况说明确认后,单独提交。

2、严格把关。各镇(街道)、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运行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出具信用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科技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3、现场考察。市科技局到市统计局核实申报单位的相关数据,并到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采集相关照片资料,填写《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数据及现场考察采集表》(附件3),此表连同申报材料一起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双面打印),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份),于627日(周三)前送至江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2、《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数据及现场考察采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纸质版一份材料也请在截止日期前单独提交。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参评,按不合格淘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曹玉兴

            江阴市科技局科管科  王黎君 周京利

  话:8160215486861536

  址:长江路201号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广场2B2(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箱:395144486@qq.com

附件:

12018年度新材料领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名单(江阴)

2、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

3、采集表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1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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