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科技办,高新区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主动与高校院所的学科团队合作协同创新,调动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围绕企业的技术需求开展前瞻性研发,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推动我市产业向高端化攀升,提高产业竞争力,根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强市和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澄委发〔2016〕4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 依据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实际发生经费(企业实际已支付高校院所的金额)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与同一高校院所签订的所有合作项目原则上只能对其中一项进行补助。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省内外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围绕《江阴市“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中明确的优先和鼓励发展的相关产业技术领域,面向企业需求开展的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优先支持省产学研合作洽谈会、市科技节及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产学研活动并进行签约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并建有企业研发机构、具有较好的科研实力、有相应的配套研发经费和较好的前期合作研究基础,属于技术吸纳方。 2.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有实质性的技术合同或协议,签订的技术合同或协议须符合如下要求:(1)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它研发机构开展合作的技术合同或协议,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2016年1月1日之后(含)签订;(3)单项技术合同额不低于5万元。 3.申报企业申请兑现的技术交易额应为2017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期间实际支付总额。往年度已申报并享受补贴的合同,本年度继续申报的,其申请兑现的技术交易额应为2017年10月1日以后实际支付总额。 四、申报材料 1.《江阴市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 2.其他证明材料及佐证材料 1)申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申报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证明材料; 3)校企联盟登记表; 4)项目合作协议应为规范的技术合同或协议(原件备查),无双方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或非上述格式的均视为无效合同(协议),合同应明确各方项目出资、任务分工、合作机制、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关系; 5)项目的研发经费投入证明,包括:企业经费拨款凭证和高校、科研院所出具的发票(原件备查)等; 6)新增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需要说明的其它材料等。 五、其他事项 1.合作双方应建立产学研合作“校企联盟”,并在技联在线网站“校企联盟备案系统www.jilianonline.cn”完成备案登记,并取得校企联盟编号。 2.合作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应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www.wxcxy.org”完成合同认定登记,并取得合同登记编号。 3.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江阴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入口”(http://221.228.70.22:9090/egrantweb/),注册登录后首先更新企业信息再选择相应项目类别填写,填报时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及申报通知,上传的各类申报证明材料需用原件扫描或拍摄,效果清晰可辨。各辖区科技、财政部门负责区内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通过市局审核后,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用A4纸打印,按科技创新专项(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通知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两份),盖章签字,报送至各镇、街道、园区区科技办审核,盖章签字后报送至江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江阴市长江路201号高新区管委会二楼B2)。 4.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5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江阴市科技局 叶李斐:86809544 周京利:86861536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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