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办理
发布时间:2015-07-28
 

   一、  设定依据:

1:《旅行社条例》(国令第550号)第十二条。

2:《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30号令)第十二条。

二、受理条件: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2:旅行社重新审核和换发许可证登记表(电子表格填写,有变动的前后栏都要填写,无变动的前面填,后面空着);

 

3: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均提供3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三、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办理流程:申请——受理——上报

六、联系电话:86415035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八、办理地址:长江路201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园林旅游局窗口(公交车9、10、17、22、23、26路可到达)

九、所需材料:(一式三份)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2:旅行社重新审核和换发许可证登记表;

3: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注意事项:

1:必须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2:应填写《旅行社重新审核和换发许可证登记表》。

3: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旅行社重新审核和换发许可证登记表》右侧只填写“变更事项”,非变更事项不需填写。

5: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登记表可登陆http://lyj.jiangyin.gov.cn/资料下载,也可从附件下载。

十一、投诉电话:  86415000   8008287667(免费)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纠错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主办
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江阴电信 江苏领悟